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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宁国市人社局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名称: 关于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情况公示(安徽吉枫2020年车辆资源再生利用项目土建工程)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5-26 发布日期: 2022-05-26
关于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情况公示(安徽吉枫2020年车辆资源再生利用项目土建工程)
发布时间:2022-05-26 10:42 来源:宁国市人社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兹有浙江中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安徽吉枫2020年车辆资源再生利用项目土建工程(建设地点: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河沥园区兴宁路与泉水路交叉口),2021年 9月 26日完工并通过竣工验收。现该公司申请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根据《安徽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之相关规定,对该项目是否存在欠薪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2年5月26日至 2022年6月25日。
      如有工资拖欠情况,请尽快向宁国市劳动监察大队反映(宁国市劳动监察大队:0563—4025463)。

公示单位:宁国市劳动监察大队
2022年 5 月 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