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经开区(港口产业园)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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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711708013U/202205-00039 组配分类: 招标采购
发布机构: 宁国经开区(港口产业园)管委会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通知
名称: 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外聘法律顾问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5-24 发布日期: 2022-05-24
索引号: 11341702711708013U/202205-00039
组配分类: 招标采购
发布机构: 宁国经开区(港口产业园)管委会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通知
名称: 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外聘法律顾问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5-24
发布日期: 2022-05-24
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外聘法律顾问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2-05-24 11:02 来源:宁国经开区(港口产业园)管委会 浏览次数: 字体:[ ]

项目概况

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外聘法律顾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徽正硕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2679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本项目响应文件须为纸质文件


    一、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编号:NGKFQ-CG-CS-2022-01

2、项目名称: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外聘法律顾问采购项目

3、采购人: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4、预算资金: 顾问服务费用:人民币24.00万/三年;② 代理案件费用:后附《安徽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5、最高限价: 顾问服务费用:人民币24.00万/三年;② 代理案件费用:后附《安徽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6采购需求: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拟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选取一家律师事务所为采购人提供法律顾问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规章制度、合同、融资(如融资租赁、信托等非标产品及银行间产品)、投资(如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股权等投资)、法律培训和诉讼(含仲裁)及相关下属公司事务咨询、协议审查等,服务期三年。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且具有本项目所采购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2)供应商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供应商须出具“成交后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采购需求中的▲采购需求一览及主要服务要求提供所有服务,坚决服从采购人的工作安排及考核细则,否则将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其提交的所有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我律所承担”的承诺函;

4)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本项目《资格性审查表》内容。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5月24日至2022年6月7日9:00时前

2、地点:安徽正硕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为:宁国市迎宾路城管局综合楼1002、2002号

    3、方式:供应商须提供以下报名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送至安徽正硕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报名材料:①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

②、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③、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以截止时间收到合格的报名材料为准),未收到磋商文件费用的,其报名无效。

4、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2022679:00时整

2、地点: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4楼开标室

    五、响应文件递交

1、各供应商委派一名递交响应文件代表(要求出示安康绿码防疫承诺书(详见附件),并出具开标截止之日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近期没有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没有与发热病人接触史的健康人员,正确佩戴口罩,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供应商代表所提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受,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须2022年678:00-9:00时(未在规定时间送达响应文件的,采购人拒绝接收)持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防疫承诺书以及出具开标截止之日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将响应文件送达至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四楼开标室。

2、参与活动的人员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需全程佩戴口罩,服从配合疫情防控要求,经现场工作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人员,应配合安排隔离或就诊。外地供应商需密切关注当地疫情防控要求,遵守疫情防控进宁规定,合理安排时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策详见采购文件;

2、采购项目的名称、编号、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详见采购需求;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址:宁国市钓鱼台路

联系方式:杨女士、0563-41780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安徽正硕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宁国市迎宾路城管综合楼1幢1002、2002号

联系方式:江女士、153456326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江女士

    话:0563-417807315345632620

 

 

 

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安徽正硕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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