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金融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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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5900R/202205-00011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宁国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金融监管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关于市政协第十一届宁国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提案第29号的答复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5-17 发布日期: 2022-05-17
索引号: 11341702003255900R/202205-00011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宁国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金融监管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关于市政协第十一届宁国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提案第29号的答复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5-17
发布日期: 2022-05-17
关于市政协第十一届宁国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提案第29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05-17 16:29 来源:宁国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金融监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王学坤委员:

真诚感谢您对我市残疾事业的关心和关注!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扩大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救助面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下,在市残联和社会各界的共同推动下,我市残疾人事业得到长足发展,残疾人权益得到依法保障。市财政充分发挥工作职能,不断加大财政投入,为促进残疾人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2020年市财政共投入残疾人事业发展专项资金546万元,2021年投入772万元,2022年已安排688万元,连续多年保持了残疾人事业经费投入的逐年增长。

为切实做好困难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工作,扎实促进保障残疾人的基本医疗康复需求,我市精准开展困难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民生工程工作,确保更多困难残疾人受益。一是建立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困难残疾人康复救助制度。2021年印发《宁国市2021年困难残疾人康复实施方案》,对困难残疾人药费补助实行动态管理。补助对象包括长期服用治疗精神病药物的低保户及特困分散供养的家庭困难人员;长期服用治疗精神病药物且提供服用精神病类药物发票金额达到规定额度以上的其他家庭困难户等。优先考虑将录入公安机关治安重整人管理信息系统的困难精神残疾人纳入补助范围。二是加大财政投入,建立保障机制,为符合条件的受助对象提供康复救助服务。市财政对符合康复救助条件的困难精神残疾人按照每人每年1000元标准安排补助资金。2020年,市财政共投入资金51万元,实施康复救助510人,在省定民生工程康复救助目标任务455人基础上超额完成55人。2021年,市财政投入资金52.5万元,实施康复救助525人,在省定民生工程康复救助目标任务455人基础上超额完成70人。2022年,市财政已安排民生工程任务455人本级配套资金9.1万元,待上级补助资金到位后统筹安排予以保障。三是部门协调联动,形成合力。配合市残联协调市教体局、医保局、民政局等相关部门,做好社会医疗保险、社会救助等政策衔接,确保困难精神人康复救助政策执行到位。四是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对全市登记并录入公安机关治安重点人管理信息系统的有肇事肇祸行为及危险性评估三级以上的患者,每人每年补助2400元给监护人,2022年已安排117万元。设立专项救助基金,用于困难家庭就诊费用补贴,2022年已安排50万元。

残疾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作,需要政府、社会各方齐心协力,部门、单位协调合力推进。精神残疾人需要长期服药或住院治疗,给家庭带来巨大经济负担;精神残疾人行动的不可控制性,可能给不确定的对象造成伤害,危害社会。经与市残联对接了解,目前我市实施的省定民生工程精神病药费补助任务455人,占持证精神病人30.2%。为解决精神残疾人给家庭造成的实际困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实现习近平总书记讲话中“要重视重点人群健康,努力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建议由市残联拿出合理的分类施策的支持政策,向市政府专题报告。

以上答复不当之处,敬请提出宝贵意见。再次感谢您对精神残疾人的关心和为推进残疾人事业所做的不懈努力!

联系人:市财政局社保科陈兴梅   411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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