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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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99802061L/202205-00006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市场监管局2022年5月第1周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5-06 发布日期: 2022-05-06
市场监管局2022年5月第1周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发布时间:2022-05-06 17:04 来源: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2(工商注册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3(组织机构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5(事业单位证书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6(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有效期 公示截止期 处罚机关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数据来源单位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备注 执行情况 当前状态 公示期限 地方编码 数据更新时间戳 公开状态 信息项名称 处罚名称
宁国市丰陵燃气有限公司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913418815592309746 施福洪 宁市监处罚〔2022〕3-09号 违反了《安徽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七项 当事人宁国市丰陵燃气有限公司擅自为非自有气瓶充装燃气的行为,违反了《安徽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七项 依据《安徽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二款 罚款 处罚款人民币5000元,上缴国库。 0.500000 2022/4/29 2099/12/31 2023/4/28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1341702099802061L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1341702099802061L 未执行 1 一年 341881 2022/5/5 公开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宁国市喜得利超市 个体工商户 92341881MA2QQQ1Y1H 张道友 宁市监罚字﹝2022〕2-0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 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1、没收超过保质期“上珍缘”牌白砂糖2袋;                                 
2、没收违法所得5元,并处以5000元的罚款
0.500000 0.002000 2022/4/29 2099/12/31 2023/4/28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1341702099802061L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1341702099802061L 未执行 1 一年 341881 2022/5/5 公开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个体工商户 个体工商户 92341881MA2QQUBR9K   高光友 宁市监罚字[2022]6-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款 当事人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 没收非法财物;罚款 一、没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鸡精72袋;二、处以人民币3000元的罚款,上缴国库。 0.300000 0.021600 2022/4/29 2099/12/31 2023/4/28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1341702099802061L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1341702099802061L 已执行 1 一年 341881 2022/5/5 公开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宁国市毛毛蔬果店 个体工商户 92341881MA2U05EG1H  尤丰 宁市监罚字[2022]6-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款 当事人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 没收非法财物;罚款 一、没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鸡精121袋;
二、处以人民币3000元的罚款,上缴国库。  
0.300000 0.077250 2022/4/29 2099/12/31 2023/4/28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1341702099802061L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1341702099802061L 已执行 1 一年 341881 2022/5/5 公开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宁国市昌顺果蔬店 个体工商户 92341881MA2TED6J2W 谢雷顺 宁市监罚字[2022]6-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款 当事人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 没收非法财物;罚款 一、没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鸡精15袋;
二、处以人民币3000元的罚款,上缴国库。  
0.300000 0.004500 2022/4/29 2099/12/31 2023/4/28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1341702099802061L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1341702099802061L 已执行 1 一年 341881 2022/5/5 公开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