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经开区(港口产业园)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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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711708013U/202204-00071 组配分类: 招标采购
发布机构: 宁国经开区(港口产业园)管委会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通知
名称: 安徽省宁国经开区港口产业园“无人机”综合执法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4-28 发布日期: 2022-04-28
索引号: 11341702711708013U/202204-00071
组配分类: 招标采购
发布机构: 宁国经开区(港口产业园)管委会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通知
名称: 安徽省宁国经开区港口产业园“无人机”综合执法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4-28
发布日期: 2022-04-28
安徽省宁国经开区港口产业园“无人机”综合执法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2-04-28 08:25 来源:宁国经开区(港口产业园)管委会 浏览次数: 字体:[ ]

项目概况:

安徽省宁国经开区港口产业园“无人机”综合执法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徽九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5月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本项目响应文件须为纸质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KFQ-CG-CS-2022010

2、项目名称:安徽省宁国经开区港口产业园“无人机”综合执法采购项目 

3、采购人: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4、预算金额:20万元 

5、最高限价:20万元   

6、采购需求:宁国经开区港口产业园“无人机”综合执法项目,要求对港口片区辖区范围进行航拍巡查,对管控范围内的违法建设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将违法行为控制在初级阶段。项目服务期为两年,航拍频率为每周两次,一年不得少于100次飞行详见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采购人所定行业的中小企业采购;

3、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提供本项目采购的服务能力。

4.2具有有效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许可证。

4.3自有1架在中国民航局实名注册过的且满足违章建筑巡视要求的无人机。

4.4飞手须持有AOPA飞行执照或UTC合格证。

4.5供应商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与本项目采购范围相适应的内容。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4月28日至2022年5月9日9时整。

2、地点:安徽九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国市宁国大道时代广场8A-1006室)

3、方式:供应商须提供以下报名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送至安徽九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或发送电子邮箱(ngsjtgs@163.com)报名并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①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

②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⑤无人机实名登记证复印件;

⑥飞手AOPA飞行执照或UTC合格证复印件。

4、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2022年5月9日9时整;

2、地点: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四楼开标室。

五、响应文件递交

1、各供应商委派一名递交响应文件代表(要求出示安康绿码及防疫承诺书(详见附件),并出具开标截止之日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近期没有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没有与发热病人接触史的健康人员,正确佩戴口罩,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供应商代表所提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受,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须在2022年5月9日8:00-9:00时(未在规定时间送达响应文件的,采购人拒绝接收)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防疫承诺书以及出具开标截止之日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将响应文件送达至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四楼开标室。

2、参与活动的人员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需全程佩戴口罩,服从配合疫情防控要求,经现场工作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人员,应配合安排隔离或就诊。外地供应商需密切关注当地疫情防控要求遵守疫情防控进宁规定,合理安排时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策详见采购文件;

2、采购项目的名称、编号、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详见采购需求;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址: 宁国市钓鱼台路

联系方式:周女士、177299340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安徽九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国市宁国大道时代广场8A-1006室   

联系方式:庾女士、18756312553;金女士、153856319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女士、庾女士

电 话:1772993409018756312553

 

 

 

 

    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安徽九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