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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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783081862F/202204-00081 组配分类: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 宣城市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2022年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4-24 发布日期: 2022-04-24
索引号: 11341702783081862F/202204-00081
组配分类: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 宣城市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2022年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4-24
发布日期: 2022-04-24
2022年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2-04-24 17:54 来源:宣城市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2年,宁国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生态环境保护中心工作,以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精准执法、科学执法、依法执法,不断提高生态环境执法效能,努力打造生态环境执法铁军。

一、强化监管,扎实开展日常执法检查

1.“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

动态更新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将环境信用评价不良、群众反复投诉的企业纳入重点检查清单。及时完善“一单两库”、制定随机抽查计划,按时开展随机抽查任务,及时公开抽查检查结果,加大跨部门联合抽查检查力度。

2.医疗机构疫情常态化防控执法检查

切实贯彻执行疫情防控“两个100%”要求,确保医疗废物、医疗污水规范处置,重点做好定点医院、城镇污水处理厂、集中隔离场所的日常环境监管。全面排查医疗污水处理设施在建设、运行、维护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督促责任单位科学制定整改方案,及时完成问题整治。

3.排污许可证证后监管执法检查

围绕排污许可重点管理企业名单,开展企业证后常态化环境执法监管,逐步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机制。

4.建设项目“三同时”及自主验收执法检查

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事中事后环境监管,结合宣城市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三同时”检查工作安排,对辖区内已取得环评批复的建设项目“三同时”及自主验收情况每季度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加强对部、省、宣城市三级生态环境部门审批建设项目的检查指导,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建设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5.自动监测数据超标执法检查

对辖区内重点单位自动监测数据日均值超标开展现场核查执法检查,查明超标原因,对查实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处理,强化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严厉打击超标排污和篡改监测数据等环境违法行为。

二、突出重点,持续开展专项执法行动

1.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执法行动

开展辖区内县级饮用水水源地、乡镇“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常态化执法检查,按要求开展县级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执法行动,督促属地清理整治水源地保护区环境问题。

2.重点涉水、涉气工业企业专项执法行动

加大对工业园区、乡镇工业集中区重点涉水、涉气(印刷、高温套管等涉VOC企业)工业企业执法检查力度,以暗查和突击检查等方式开展专项执法行动,高压态势打击违法排污,提升企业环境管理质量,保障区域环境安全。

3.涉危险废物企业专项执法行动

对辖区范围内危险废物产生、利用及处置企业开展专项执法行动,重点关注废矿物油、废酸、废盐等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情况,重拳打击环境违法企业,针对企业存在的环境风险隐患和环境问题,督促整改。

4.突出环境问题及重点信访专项执法行动

聚焦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及转办信访件、国家和省级警示片等方面,重点围绕重复信访件和标记信访件涉企问题,结合双随机等常规检查开展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核查问题整改方案明确的任务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涉及环境违法是否依法依规处理处罚到位,整改效果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技术规范,整改后是否存在反弹或出现新的问题,同一企业其他生态环境问题是否一并整改到位,同一园区内的类似生态环境问题是否整改到位。

 5.“散乱污”企业整治督查检查专项行动

针对各单位排查上报的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对各乡镇街道排查整治情况开展后督查和“回头看”,确保各乡镇街道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整治任务,完善排查清单。

6.重点时段和特殊时期环境安全专项执法行动

重点围绕党的二十大、“国庆”、“杭州亚运会”、汛期等重要时段及特殊时期,重点关注化工园区(集中区),化工、造纸、印染、涉重等行业企业开展环境执法检查专项行动,排查环境问题,保障环境安全。

三、多措并举,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效能

1.推进非现场执法监管

充分发挥信息技术作用,优化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减少现场执法频次,探索运用自动监控、视频监控等非现场执法手段,对重点单位实施远程监管。

2.完善制度,逐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强化重点案件查办。持续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集中查办未批先建、未验先投、超标排污、篡改或伪造环境监测数据及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等典型案件。对上级领导批示、主流媒体曝光以及群众反复投诉的环境信访问题进行快查快办,积极回应。加强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移送行政拘留等环境保护法配套手段的运用,提高案件办理质量。

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完善行政处罚系统案件信息情况,严格执行《安徽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规范运用合理裁量,确保裁量权正确、公正;规范使用移动执法系统和执法记录仪,做好执法音像记录、执法文书和执法数据的保存工作。

加强管理和执法联动。形成资源共享、信息共通、协作通畅的闭环工作格局。大队要积极对接各科室、监测站,围绕污染防治攻坚战开展具有针对性的执法检查,同时依法对各部门在日常管理和检查中发现并移交的环境违法问题及时进行立案查处。

健全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机制。密切与公检法等部门沟通合作,建立联络员和联席会议制度。与公检法机关建立健全信息共享、线索和案件移送、联合调查、案件通报等协调配合制度,细化证据收集(使用)、证物保存、司法鉴定、案件移送、环境损坏修复(赔偿)等环节流程,对重大污染环境犯罪案件开展联合执法,严惩重处恶性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四、夯实基础,着力打造环境执法铁军

1.努力创成标准化、规范化执法机构

认真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标准化建设、规范化创建(试点)工作,发挥试点单位引领带头作用,推动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规范化、装备现代化、队伍专业化、管理制度化、执法信息化建设,助力我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

2.补齐短板练就执法铁军队伍

开展“全年、全员、全过程”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强化执法实战锤炼,提升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加大对基层骨干和一线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采取专业培训、知识竞赛、案卷评查、执法业务技能比武等多种形式,提高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