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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99802061L/202202-00021 组配分类: 价费咨询投诉处理
发布机构: 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2022年2月份价费咨询投诉处理情况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2-28 发布日期: 2022-02-28
2022年2月份价费咨询投诉处理情况
发布时间:2022-02-28 15:58 来源: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2月份全市共接群众价格咨询、举报、投诉1件,市场监管投诉举报12315平台1件。
      2月份主要调查处理1件: 1人反映“北园路停车收费五块钱,只停车十几分钟不合理”问题1件,回复如下:投诉人所投诉的停车场地属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停车设施,根据《安徽省物价局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皖价服〔2016〕102号)文件精神,社会资本全额投资新建停车设施服务收费标准由经营者依法自主制定。除各级人民政府财政性资金、城市建设投资(交通投资)公司投资以外,对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简称社会资本)全额投资新建的停车设施,由经营者依据价格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根据市场供求和竞争状况自主制定收费标准。经我局执法人员现场监督检查、查看停车现场,停车场地入口位置有道闸,入口左侧墙上有停车收费明码标价公示牌,显示“1小时以内,小型车5元/辆”字样的收费标准,收费5元未超过经营者自主制定的收费标准,因此,被投诉人的行为不构成价格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