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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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59141/202112-00024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宁国市科技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市科技局项目申报一览表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12-15 发布日期: 2021-12-15
索引号: 113417020032559141/202112-00024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宁国市科技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市科技局项目申报一览表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12-15
发布日期: 2021-12-15
市科技局项目申报一览表
发布时间:2021-12-15 10:16 来源:宁国市科技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市科技局项目申报一览表
序号 申报项目 申报时间 申报要求 奖励政策
1 创新能力倍增行动政策兑现 预计2-3月份 对照《宁国市创新能力倍增行动计划》,符合兑现要求的即可申报 对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给予20万元奖励;对通过重新认定的,给予5万元奖励;对研发投入200万元以上企业,研发投入增速前10位,每户给予1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研发平台分别一次性奖励50万元和20万元;对通过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孵化器,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通过备案的国家级、省级众创空间,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企业联合高校院所开展技术创新,按照实际支付技术开发经费的2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年度补助不超过20万元;鼓励企业或创新团队参加创新创业大赛,对获得省赛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对获得全国总决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奖励。
2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3月-8月(全年共两批次) 1.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1年以上;2.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3.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4.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5.企业近3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3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达到相应比例;6.近1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7.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8.企业申请认定前1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宁国: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补助20万元,重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补助5万元;省科技厅:根据企业得分情况择优予以补助。
3 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扶持 4月-5月
1.科技团队创办公司在皖注册成立且科技团队领军人及其他股东社会信用记录良好;
2.科技团队核心成员应不少于3名,且具有较高技术水平、丰富管理经验,科技团队累计占其创办公司的股份不低于20%,且科技团队领军人直接持有其创办公司的股份;
3.科技团队携带的科技成果应比较成熟,能在自公司注册之日起18个月内转化为产品并形成销售收入;
4.科技团队及其他股东现金出资不低于申报的省级扶持资金支持额度。               
1.根据专家评审及现场考察(尽职调查)意见,按照得分从高到低原则,对参加评审的科技团队分A、B、C三类,省扶持资金以股权投资或债权投入分别给予1000万元、600万元、300万元支持。
2.科技团队创办公司取得良好绩效的,按照《实施细则》规定给予科技团队相应奖励。
4 安徽省科学技术奖提名 4月
1、重大科技成就奖。每个提名者限提名1人。注重提名仍在一线工作的杰出科学技术专家。
2.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原则上提名数量不限,各单位应当建立科学合理的遴选机制,坚持优中选优。
3.技术合作奖。提名数量不限。注重提名学术水平高、国际影响大,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推动作用且长期友好的境外人员(组织)。
4.省科学技术奖不接受涉及国防、国家安全等保密项目的提名。                     
5 省科技重大专项揭榜挂帅类项目 5月
1.项目需求应为聚焦制约产业或企业发展的“卡脖子”技术、重大公益性共性技术以及关键零部件、材料及工艺等;
2.项目需求应包含明确的成果形式、技术指标、预期完成时限、产权归属、利益分配等,且尚未与其他单位合作研发,未获得省级及以上财政资金支持;
3.发榜方不得存在承担省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逾期未结题验收或至申报截止日期三年内有撤销、不通过验收项目的情况
4.发榜方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须达到或超过2%,有能力提供项目实施所需的资金投入和配套条件,保证项目完成后能率先在企业推广应用。                           
成功揭榜并立项的项目,由省财政采取无偿资助方式,给予发榜方最高1000万元/项配套支持;对符合《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皖政〔2017〕52号)规定加大支持的相关区域项目,支持资金上浮20%。
6 R&D经费支出“双百强”规上企业奖励 6月 申报单位须为在安徽省境内登记注册并实际运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上企业;年度R&D经费支出达500万元及以上。   对R&D经费支出排前100名、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R&D经费支出强度)排前100名的规上企业,分别给予每家50万元奖励,若同一企业同时入围“双百强”企业名单,取其在R&D经费支出强度中的排名。同一企业不重复享受。
7 省支持科技创新有关政策申报 8月 1. 支持各市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补助;2. 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奖励;3. 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补助;4. 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奖励;5.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奖励;6. 科技保险补助;7. 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绩效补助;8. 农业种质资源库(圃)绩效奖励;9. 动植物新品种绩效奖励;10. 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绩效奖励;11. 农(林)业综合实验站和农技推广示范基地绩效奖励;12. 推进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共用补助;13. 支持与国内外重点科研院所高校合作 根据申报须知逐条兑现
8 安徽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公开竞争类、重大科技成果工程化、专项大别山等革命老区、皖北地区乡村振兴专项项目) 11-12月 1.项目申报单位应为安徽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2.须有一定的研发投入;3.项目负责人应为申报单位在职或聘用人员,没有主持在研省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4.符合省科技重大专项申报指南,有明确的研究开发和成果转化、产业化绩效目标,具有较强的创新性、可行性、可考核性。 技术攻关专项项目,按照200万元/项、150万元/项、100万元/项三档给予支持;重大科技成果工程化研发项目,按照300万元/项给予支持;大别山等革命老区、皖北地区乡村振兴专项项目,按照100万元/项、60万元/项两档予以支持。
9 安徽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 11-12月 1.申报单位应是在安徽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2.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须达到或超过2%;3.上一年度未发生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的企业原则上不得申报;4.项目主持人原则上应为申报单位正式职工,非申报单位正式职工的需与申报单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                             原则上项目统一按照80万元/项、50万元/项、30万元/项三个档次给予支持,科技惠民专项中人生命健康领域的临床研究项目、标准化研究领域(A类包含国家标准、行业标准;B类地方标准)项目按照A类30万元/项、B类10万元/项两个档次给予支持。由企业牵头承担的项目,企业资金投入不低于项目资金总投入的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