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是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统一组织区域性地震安全评价,不再对 区域内企业等市场主体单独提出评估要求,将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宁国市多措并举、扎实有效推进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地震主管部门宁国市科技局高度重视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召开专题会议,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要求,实行定期报告制度,确保工作高质高效推进。项目主体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通过招投标等程序,依法确定项目承接单位。项目历时3个多月,完成现场勘探、数据采集、文本编制、报告送审等工作。
二是强化担当作为,落实监管责任。根据《宣城市县市区地震工作部门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现场监管要求》,压紧压实工作任务,明确监管内容、监管方式及频率。宁国市科技局结合区评项目实际,积极对接宣城市地震局,依法履行职能职责,对区评项目钻孔、浅层地震勘探等关键环节开展“旁站式”现场监管,并就进度控制、安全管理、报告编制等工作向项目承接方提出具体要求,确保区评工作高质量完成。
三是强化项目指导,促进成果运用。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已顺利通过省地震局技术审查,宁国市科技局将依据报告结论及配套技术服务系统将为开发区规划布局、建设工程选址和抗震设防要求确定提供科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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