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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宁国市教体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度学校食堂食品 安全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9-22 发布日期: 2021-09-22
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度学校食堂食品 安全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22 08:26 来源:宁国市教体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中小学、幼儿园,安徽材料工程学校:

2017年我市启动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以来,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得到充分保障。202110月保险即将到期,为做好2021—2022年度食堂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校园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必要性

近年来,随着办学条件的不断改善,在学校食堂就餐人数不断增多。当前市场食品安全现状不容乐观,学校食堂食品安 全面临严峻挑战。保险是市场经济体制下进行风险管理和控制的基本手段。鉴于此,在学校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对于有效防范和妥善化解学校食品卫生安全风险,保障师生的合法权益,减轻学校及家长负担,解决师生因食品卫生安全缺陷遭受伤害后可能引发的社会矛盾,维护教育大局和谐稳定,意义重大,各设置食堂的学校务必给予高度重视。

二、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投保相关内容

(一)投保对象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食堂、校内超市

(二)保险期限

学校食堂安全责任保险期限为一年,自办理日次日起生效。

(三)保险费标准

供餐人数200人以下的学校(幼儿园):基准保费1260元;政府补贴378元;实付882元。

供餐人数200人-800人的学校(幼儿园):基准保费2520 元;政府补贴756元;实付保费1764元。

供餐人数800人以上的学校(幼儿园):基准保费5040元; 府补贴1512元;实付保费3528元。

(四)保险费支付方式

自主经营的学校食堂由学校支付,对外承包的学校食堂由承包单位或个人支付,单独经营的学校超市由业主支付。       

(五)提交投保资料

1、填写《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情况统计表》 两份,加盖学校公章;

2、学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3、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4、超市营业执照复印件

5、学校公盖。

(六)缴费时间和地点

20219月24日上午8点开始(一天);教体局六楼602室。

三、工作要求

学校要加快建立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防范管理体系,坚持以人为本,本着安全第一、化解风险的原则,切实把校园食品安 全责任保险作为学校工作的基础保障,认真扎实地做好投保工作。由于投保工作未按要求予以落实造成经济损失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021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