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经开区(港口产业园)管委会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宁国经开区(港口产业园)管委会> 通知公告
索引号: 11341702711708013U/202109-00013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宁国经开区(港口产业园)管委会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通知
名称: 安徽司尔特化工集中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9-10 发布日期: 2021-09-10
索引号: 11341702711708013U/202109-00013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宁国经开区(港口产业园)管委会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通知
名称: 安徽司尔特化工集中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9-10
发布日期: 2021-09-10
安徽司尔特化工集中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发布时间:2021-09-10 16:09 来源:宁国经开区(港口产业园)管委会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推进和规范安徽司尔特化工集中区产业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活动中的公众参与工作,了解公众对该集中区规划建设及发展历程中存在问题的态度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及建议,现将安徽司尔特化工集中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公示文本为现阶段环评成果,下阶段将在听取公众和专家等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

一、规划概况

20149月,宣城市人民政府以“宣政秘[2013]235号”文《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设立国家级宁国经济开发区汪溪园区安徽司尔特化工集中区的批复》设立了安徽司尔特化工集中区。

201410月,宁国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委托宁国市城市规划设计事务所编制完成了《司尔特化工集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宁国市人民政府以“宁政秘[2014]167号”文《关于同意司尔特化工集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原则同意规划实施。同年10月宁国市项目服务中心委托资质单位编制完成《安徽司尔特化工集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2015120日,原宣城市环境保护局以“宣环函[2015]5号”文出具了该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规划范围:规划区位于宁国市汪溪街道街道办事处辖区内,新岺路以南。北临泗联河公园,南靠燕子山,交通便捷。规划区面积1946亩。其中,建设用地面积1791亩。

主导产业:通过对安徽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现有生产体系的升级换代,延长产业链,发展循环经济,围绕主体产业发展需求,布置其衍生产业和配套服务产业,规划区北侧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主要安排编织袋生产项目、化工设备生产项目、危化品运输项目、建材生产项目、物流仓储项目和化工集中区内配套的污水处理厂。

评价主要结论安徽司尔特化工集中区本轮发展规划坚持科学发展观和生态文明建设,注重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的原则,集中区规划与《安徽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宁国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安徽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宁国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年)》等均具有较好的协调性与一致性。规划方案得到当地公众的普遍支持,规划实施后对区域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生态环境和社会环境影响均较小,区域资源环境承载力可以接受。总体而言,本规划编制注重了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的协调发展,在落实本规划跟踪环评中提出的优化调整建议和环境影响减缓措施的前提下,安徽司尔特化工集中区产业发展规划的实施是可行的。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注意事项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就安徽司尔特化工集中区产业发展规划实施建设产生的环境影响征求公众及周边单位团体的意见,主要征求公众对集中区规划实施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公众可以针对以下事项提出意见: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交通现状、集中区开发建设所带来的环境影响以及应采取的相应环保措施等。

三、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1)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版见本网页附件,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存于规划实施单位处,公众可联系前往查阅。

2)公众参与调查问卷:调查问卷见本网页附件。

四、规划实施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单位地址:宁国市钓鱼台路1

联系人:章工

联系电话:13966177248

电子邮箱:2696926138@qq.com

五、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安徽皖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合肥市经开区东湖高新合肥创新中心3

联系人:郑

联系电话:0551-65568736

六、公众反馈意见的方式与时间

公众请以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与规划实施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反馈对本项目在环保方面的意见或建议。

附件1:征求意见稿

附件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1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