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行政权力运行> 行政权力运行结果> 行政处罚
索引号: 11341702099802061L/202109-00035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市场监管局2021年9月第2周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9-09 发布日期: 2021-09-09
索引号: 11341702099802061L/202109-00035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市场监管局2021年9月第2周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9-09
发布日期: 2021-09-09
市场监管局2021年9月第2周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发布时间:2021-09-09 17:05 来源: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2(工商注册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3(组织机构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5(事业单位证书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6(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有效期 公示截止期 处罚机关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数据来源单位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备注 执行情况 当前状态 公示期限 地方编码 数据更新时间戳 公开状态 信息项名称 处罚名称
宁国市清柏便利店 个体工商户 92341881MA2QQQC037 曹小高 宁市监罚字〔2021〕1-4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 2021年7月19日,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市场巡查时,发现当事人经营的店铺有2021版小池窖特酿口子窖白酒对外销售,上述白酒无生产日期。执法人员对上述白酒采取了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2021年7月19日,我局予以立案。经“口子”、“口子窖”商标持有人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当事人销售的涉案白酒进行鉴别辨认,当事人销售的涉案白酒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白酒。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一、没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小池窖特酿口子窖白酒9瓶;
二、处以人民币10000元的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140元。
罚没合计10140元,上缴国库。
1.000000 0.135500 2021/9/7 2099/12/31 2022/9/6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1341702099802061L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1341702099802061L 当事人暂未缴纳罚款 1 一年 341881 2021/9/9 公开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宁国市路畅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913418816897502146 刘传发 宁市监处罚〔2021〕3-0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第三款 2021年4月15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厂区内一台正在使用的叉车(产品编号:090715915),未提供使用登记证和检验合格报告。另一台正在使用的内燃平衡重式叉车(产品编号:319070505441),提供的检验报告显示下次定期检验日期为2020年8月23日,至我局执法人员检查当日,已超过检验合格有效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三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三款 罚款 罚款10000.00元,上缴国库。 1.000000 2021/9/2 2099/12/31 2022/9/1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1341702099802061L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1341702099802061L 罚款未缴纳 1 一年 341881 2021/9/9 公开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宁国市梦瑞美容养生馆  个体工商户 92341881MA2UR15189 李姗姗 宁市监罚字﹝2021〕 9-23号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 我局执法人员在当事人位于宁国市南山街道凤形路13号的店内进行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店内货架上待售的德媄娜(DERMALINE)系列进口化妆品包装上无中文标签。当事人经营无中文标签进口化妆品的行为涉嫌违反《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1、没收无中文标签进口化妆品:德媄娜芦荟卸妆膏3盒,BB霜2盒
2、罚款2000元,上缴国库
0.200000  0.114600  2021/9/3 2099/12/31 2022/9/9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1341702099802061L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1341702099802061L 已执行 1 一年 341881 2021/9/9 公开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宁国市精妆联华美妆店 个体工商户 92341881MA2UM2YK3J 杜海娟 宁市监罚字﹝2021〕 9-24号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 我局执法人员在当事人位于宁国市万福西路同济万象城2幢1003号的店内进行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店内货架上待售的香奈儿(CHANEL)、安耐晒(ANESSA)进口化妆品包装上无中文标签。当事人经营无中文标签进口化妆品的行为涉嫌违反《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1、没收无中文标签进口化妆品:香奈儿男士香水2瓶、香水1瓶、安耐晒防晒乳1瓶.2、罚款2000元,上缴国库 0.200000  0.168200  2021/9/3 2099/12/31 2022/9/9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1341702099802061L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1341702099802061L 已执行 1 一年 341881 2021/9/9 公开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