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遗失】95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经宁国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现将下列表中的码不动产权利人(个人、单位)的不动产登记遗失申请情况予以公告(不动产权利人名字或名称、不动产权证号、不动产坐落详见清单),若对公告的不动产权有异议者,请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宁国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申请复查,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即认为上述公告的权益有效,并按规定予以补证,特此声明。(联系电话:0563-4012133)
序号
95
不动产权利人
刘宏宽、喻庆满
不动产证书号
房地权宁字第16627号、 宁国用(2006)字第402号
不动产坐落
青龙东路601阁室
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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