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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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55631526X5/202109-00019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宁国市人社局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名称: 关于开展2021年度宁国市工程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9-06 发布日期: 2021-09-06
索引号: 1134170255631526X5/202109-00019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宁国市人社局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名称: 关于开展2021年度宁国市工程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9-06
发布日期: 2021-09-06
关于开展2021年度宁国市工程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06 16:16 来源:宁国市人社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乡镇、街道,各有关单位:

为了认真做好2021年度我市工程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根据省、市有关职评文件精神,现将有关申报评审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和范围

全市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包括乡镇、个体、私营企业中从事工程技术工作且符合有关评审标准的人员。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离退休(含返聘在岗)人员不得参加评审。

二、具体报送材料如下(助理工程师、技术员申报材料)

1.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情况一览表(将电子版发送至2319661730@qq.com邮箱);

2.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单位公示证明,用人单位须签署审核意见、加盖单位公章;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一份(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学历专业与所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可直接认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在表格封面右上角注明 “认定”; 申报破格评审、转评的,在表格封面右上角注明 “破格”或“转评”);

4.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劳动合同、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还);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需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进入“在线办事”栏(或直接打开网址http://hrss.ah.gov.cn/ggfwwt/),由“继续教育官方入口”登录并注册完成公需课学时;专业技术人员完成公需课学习后,须参加考试,成绩合格者可打印合格证书。(操作指南、问题解答网址:http://hrss.ah.gov.cn/csdh/zczj/8469172.html)。

5.申报技术员职称人员需独立撰写所从事专业技术总结1篇;申报助理级职称人员需独立撰写所从事专业技术总结、专业技术报告各1篇。总结应结合申报者的工作实践,由单位签章、分管领导签字确认。

6.其它反映申报者专业技术工作实绩的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近期两寸免冠照片2张(粘贴于个人信息采集页附件7)。

申报材料中,复印件一律采用A4纸幅、单面印刷。申报者在提交材料时,一律采用无破损的牛皮纸档案袋,请将《申报材料目录清单》(附件6)贴于档案袋封面,其他材料按照清单所列顺序摆放。申报人员应按要求规范整理并提供评审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不予接收。

三、申报程序和时间要求

申报人员将申报材料报所在单位公示并加盖公章后报宁国市人社局(人民路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申报材料时间202192630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563-4036684,4028229,

四、收费标准

根据皖价费(2005)72号文件,初级评审每人100元,破格评审另按每人100元收取面试答辩费。

特此通知


附件:1.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情况一览表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3.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单位公示证明

  4.宁国市工程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实施细则

  5.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破格申报工程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

  6.申报材料目录清单

  7.个人信息采集页

 


2021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