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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0111222F/202107-00063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 / 社会保障
名称: 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国市居民服务“一卡通”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宁政办〔2021〕22号
生成日期: 2021-07-20 发布日期: 2021-07-20
有效性: 有效
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国市居民服务“一卡通”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20 14:44 来源: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现将《宁国市居民服务“一卡通”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26日        

宁国市居民服务“一卡通”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居民服务“一卡通”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21〕4 号)和《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居民服务“一卡通”工作方案的通知》(宣政办〔2021〕5 号)精神,全力推进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建立的居民服务“一卡通”各项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社会保障卡(含电子社保卡)覆盖人群广、服务渠道多、线上线下融合应用的优势,以第三代社会保障卡为载体建立居民服务“一卡通”,以“安康码、电子社保卡”等多码融合为线上载体,逐步推进社会保障卡在政务服务、就业创业、社会保险、卫生健康、医疗保障、财政补贴、金融服务、交通出行、旅游观光、文化体验等领域的广泛应用。到2023年底,基本实现市内居民服务“一卡通用、一码通行”,以及省内跨区域“同城待遇”,推进长三角地区居民服务一卡通办。
  二、工作原则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应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建立跨部门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精心组织实施。
  (二)整合资源、卡码融合。推进全市各类民生服务卡整合,不再发行功能重复和新功能的各类卡片,加快安康码、电子社保卡等卡码融合,逐步实现以社保卡、安康码为线下线上载体替代融合公共服务领域的其它各类卡(码)。
  (三)明确分工,细化责任。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涉及范围广、应用事项多,各有关部门要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梳理优化业务流程,进行相关信息系统改造和提出系统对接需求,做好社会保障卡与现有各类待遇发放方式、服务方式的平稳过渡。
  (四)以人为本,安全高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便民利民惠民为目标,精简办事材料,优化办事流程,方便群众高效办事,提升政府服务效能。建立健全“一卡通”应用管理体制和安全机制,强化监督检查,确保“一卡通”建设和应用安全。
  (五)信息共享,互联互通。以社保卡为载体,开展跨部门、跨区域的数据共享,为市内居民服务信息共享提供支撑,并逐步实现长三角区域居民服务的信息共享、互联互通。
  三、工作任务
  (一)积极发行第三代社会保障卡。推进第三代社会保障卡的发行和电子社保卡签发,力争“十四五”末,全市社会保障卡(实体卡)持卡人数达35万人,基本覆盖全市常住人口,力争实现一人一卡、应发尽发。同时,加快推进电子社会保障卡和安康码的申领,为“一卡通”服务管理事项“一网通办”提供载体。
  (二)逐步建设居民服务“一卡通”管理服务体系。建立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一卡通”服务目录,依托宣城市级“一卡通”管理服务平台,完善社会保障卡持卡人员基础信息库,实现统一服务管理功能。加强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和服务渠道建设,提升居民服务“一卡通”支撑能力。 
  (三)优化健全居民服务“一卡通”应用环境。建立健全“一卡通”标准规范,优化“一卡通”应用环境,加快部署实体社会保障卡读卡设备、电子社会保障卡扫码设备、智能机建设,推进各职能部门信息系统升级,为“一卡通”应用提供环境支撑,为持卡人提供全方位、个性化、时效性的公共便民服务。
  (四)全力推进长三角区域一卡通办。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加强与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相关部门对接,探索长三角地区“一卡通”经验,推进在交通出行、旅游观光、文化体验等方面率先实现“同城待遇”。
  四、实施安排

  (一)发行发放准备。2021年6月底前做好社保卡“一站式”服务网点设备搭建及软件升级、测试,为第三代社会保障卡发行发放做好准备。

  (二)编报服务目录。2021年6月底前,各成员单位编制本部门在居民服务“一卡通”中的服务目录清单,报市“一卡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制定推进计划。2021年7月底前,各成员单位根据本部门的应用需求,制定工作方案报领导小组办公室,为社会保障卡在居民服务中全面应用提供政策、人员和技术保障。
  (四)做好应用推广。市人社局、市数据资源局结合业务开展实际,积极与各成员单位沟通协商具体对接方案,对照“一卡通”推进计划,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社保卡在各领域的应用。2021年年底前,初步创建交通出行、旅游观光、文化体验等方面的应用场景,实现“一卡通”在居民服务各领域的初步应用。2023年底,基本完成“一卡通”服务目录的开通应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对居民服务“一卡通”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细化责任分工,成立“一卡通”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充分认清、高度重视居民服务“一卡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工作任务要求,转变观念、创新思维,积极推进居民服务“一卡通”工作实施,实现居民服务“一卡通”全面应用。
  (二)加强部门协作,确保有序推进。居民服务“一卡通”应用涉及领域广,覆盖部门多,工作量大,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联系,紧扣时间节点,增进共识,密切配合,通力协作,争取多方支持,及时协调解决“一卡通”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居民服务“一卡通”工作平稳过渡,有序推进。  
  (三)加强宣传推广,营造良好氛围。建立健全居民服务“一卡通”常态化宣传机制,围绕“一卡通”功能、用卡规范和服务流程等内容,创新方式、拓宽渠道,广泛开展宣传活动,提高社会公众对居民服务“一卡通”的知晓度和办卡、用卡积极性,营造居民服务“一卡通”建设应用的良好氛围。

  附件:1. 宁国市居民服务“一卡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职责分工
  2.宁国市居民服务“一卡通”应用推进计划表

  附件1

宁国市居民服务“一卡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职责分工

  一、成员名单
  组  长:杜德林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金   宁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王   方  市政府副市长
      张寒冰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陈  浩  市政府办四级主任科员
           黄  兴  市政府办副主任
           沈  源  市政府督办室主任
           金周喜  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市公务员局局 长、市委非公工委书记
           唐明晖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洪建华  市委编办主任
           刘小陆  市发改委主任
           胡正平  市教体局局长
           王国林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工室主任
           王汤梅  市民政局局长       
           戴曹君  市财政局局长
           杨德明  市人社局局长
           余海松  市住建局局长
           杨献平  市交运局局长
           彭小强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佘小毛  市文旅局局长
           何祖文  市卫健委主任
           卢红军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操金荣  市应急局局长
           傅   翔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李   军  市医保局局长
           汤红剑  市数据资源局局长
           汪伟平  市青龙湾管委会主任
           章   茜  市机关事务中心主任
           何国强  市总工会副主席
           王学坤  市残联理事长
           田兆祥  市税务局局长
           郑   钧  市人行副行长
           刘学锋  市公积金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杨德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市人社局党组成员谢志祥、市财政局党委委员张丽、市数据资源局副科级干部李相阳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职责分工
  (一)市委组织部。推动居民服务“一卡通”在公务员考录、管理,人才引进等领域应用。
  (二)市委宣传部。负责协调新闻媒体做好居民服务“一卡通”宣传工作。
  (三)市委编办。指导编制居民服务“一卡通”服务目录清单,明确管理服务主体。
  (四)市发改委。保障居民服务“一卡通”相关重大项目立项实施,实现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查询社会法人公共信用信息。
  (五)市教体局。做好居民服务“一卡通”涉及教育领域及公共体育场所管理中的应用。负责协助做好各学校在校学生信息采集和发卡工作,协调各学校将社会保障卡作为校园“一卡通”载体。积极推进社会保障卡在公共体育场所入场、缴费以及补贴发放等方面的应用。
  (六)市公安局。做好居民服务“一卡通”载体发行所需的个人基本信息与国家法定身份证数据库中的权威身份信息之间的核查比对,探索社会保障卡身份凭证功能在酒店住宿等社会治理领域中的应用。
  (七)市民政局。做好居民服务“一卡通”涉及民政领域的应用,持社会保障卡办理各项民政事务,民政部门各项补贴通过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发放。
  (八)市财政局(市金融监管局)。督促金融机构执行和落实好“一卡通”在金融方面的惠民便民使用,协调和支持各类金融机构对“一卡通”业务的创新。做好财政资金、惠民惠农补贴资金等通过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发放。
  (九)市人社局。负责社会保障卡的发行管理、经办服务以及应用、服务环境建设,发挥合作商业银行品牌和服务优势,开展社会保障卡联动服务、发展联合服务网点,提供一站式即时新发卡和补换卡服务,提升社会保障卡金融服务水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相关待遇通过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发放。包括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求职创业补贴、就业见习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就业困难人员补贴、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居民养老金、死亡抚恤金和丧葬费等。会同相关部门全面推进财政供给人员工资待遇通过社保卡发放,鼓励国有企业、民营大中型企业工资待遇逐步通过社保卡发放。
  (十)市住建局。负责推动社会保障卡在物业管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等方面的应用,协助做好社会保障卡在建筑领域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及工资发放等方面的应用。
  (十一)市交运局。做好居民服务“一卡通”涉及交通出行领域的应用。
  (十二)市农业农村局。做好居民服务“一卡通”涉及农业农村、扶贫领域的应用,各项涉农、涉牧及扶贫资金补贴通过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发放。
  (十三)市文旅局。推进居民服务“一卡通”在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景区景点的身份凭证和缴费应用,实现凭社会保障卡或电子社会保障卡出入场馆、借阅图书、支付门票等功能。
  (十四)市卫健委。推动社会保障卡与电子健康卡互联互通,指导医疗机构做好HIS等相关系统改造工作,实现社会保障卡在各医疗机构挂号、缴费、诊疗、取药、结算、查询、打印报告单等就医全过程应用。
  (十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做好居民服务“一卡通”涉及退役军人事务中的应用,积极推进社会保障卡在退役军人身份证明、职业技能培训查询、退役军人各类待遇发放等方面的应用。
  (十六)市应急局。做好居民服务“一卡通”涉及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以及综合防灾减灾救灾等灾害救助工作中的应用。
  (十七)市市场监管局。做好居民服务“一卡通”涉及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方面的应用。
  (十八)市医保局。深化社会保障卡在医疗保障领域的应用。医疗保险领域相关待遇优先通过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发放。包括基本医疗保险统筹个人账户手工报销、离休人员医疗费手工报销、医疗救助金手工报销、生育津贴等医保待遇。继续支持社会保障卡用于医保结算。
  (十九)市数据资源局。负责协调推进跨部门、跨层级数据信息共享,为社会保障卡跨部门应用和多领域业务协同提供技术支撑。实现政务大厅门禁系统“一卡通”通行,做好居民服务“一卡通”涉及政务服务领域的应用,实现社会保障卡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将社会保障卡与安康码深度融合,实现互联互通和融合应用。
  (二十)市青龙湾管委会。推动社会保障卡在青龙湾旅游度假区门票系统的应用。
  (二十一)市机关事务中心。做好居民服务“一卡通”涉及机关事务领域的应用,持社会保障卡就餐等。
  (二十二)市总工会。做好居民服务“一卡通”涉及工会领域的应用,推动社会保障卡识别工会会员身份,并享受工会提供的法律援助、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困难帮扶、应急救助、劳动争议调解等普惠服务。
  (二十三)市残联。做好居民服务“一卡通”涉及残联领域的应用,推动社会保障卡加载残疾人证功能,残疾人凭社会保障卡可以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各项残联补助资金通过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发放。
  (二十四)市税务局。做好居民服务“一卡通”涉及税务领域的应用,推动通过社会保障卡缴纳个人各项税费、社保费等。
  (二十五)市人行。负责居民服务“一卡通”涉及金融应用的协调、监管工作,承担社会保障卡金融应用的发卡技术标准符合性审核。确定金融业务指导原则,指导各金融单位社会保障卡应用和管理工作,支持金融机构制定社会保障卡金融优惠措施。
  (二十六)市公积金办公室。做好居民服务“一卡通”涉及公积金领域的应用,将个人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通过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发放。
  (二十七)合作金融单位。为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提供相关服务;提供金融系统接口,拓展居民服务“一卡通”金融服务功能;做好居民服务“一卡通”金融应用环境改造,扩大网点终端特别是农村地区的覆盖面,提升服务能力;保障居民服务“一卡通”金融应用安全。
  (二十八)各乡镇(街道)。配合各部门做好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工作的宣传及应用推广。
  (二十九)其他相关部门。做好社会保障卡在本行业领域的“一卡通”应用。


  附件2  

宁国市居民服务“一卡通”应用推进计划表

序号

工作内容和任务

牵头单位(部门)

完成时限

1

建设居民服务“一卡通”基础用卡环境,配合宣城市完成全市社保卡管理信息系统及密钥管理服务体系建设。初步完成“一卡通”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实现对“一卡通”应用的统一支撑

市人社局

2021年6月

2

完成“一卡通”在医保领域的应用改造,升级全市定点药店、医疗机构刷卡结算系统(接口),实现对本地卡、异地卡和第二、三代社会保障卡的兼容读写功能。推动参保人通过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领取手工零星报销的基本医疗保险报销金、大病保险报销金、医疗生育报销金、医疗救助金等医保待遇。继续支持社会保障卡用于医保结算。逐步扩大在长三角一体化区域门诊就医的结算范围

市医保局

2021年8月

3

完成“一卡通”加载交通出行功能,实现持社会保障卡在公交刷卡(码)扣费乘车

市交运局

2021年8月

4

推动社会保障卡在青龙湾旅游度假区门票系统的应用

市青龙湾管委会

2021年12月

5

实现社会保障卡在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景区景点的身份凭证和缴费应用,实现凭社会保障卡或电子社会保障卡出入场馆、借阅图书、支付门票等

市文旅局

2021年6月-12月

6

推动“一卡通”在财政领域的应用,做好财政资金、惠民惠农补贴资金等通过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发放

市财政局

2022年底

7

推动“一卡通”在民政领域的应用,办理各项民政事务,将低保金、特困供养金、孤儿基本生活费、临时救助金等民政补贴通过“一卡通”发放

市民政局

2022年底

8

推动“一卡通”在退役军人事务领域的应用,通过“一卡通”发放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生活补助金,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优抚对象抚恤金、生活补助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和重点优抚对象纾困解难优待金等各项资金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底

9

做好“一卡通”涉及农业农村领域的应用,将各项涉农补贴通过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发放

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底

10

支持“一卡通”在住房公积金领域的相关应用,将“一卡通”金融账户作为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结算账户

市公积金办公室

2022年底

11

推动“一卡通”享受工会提供的困难帮扶等服务,用“一卡通”发放工会救助资金

市总工会

2022年底

12

做好“一卡通”涉及机关单位管理、单位门禁、就餐等后勤服务保障方面的应用

市机关事务中心

2022年底

13

推动“一卡通”在公务员考录、管理,人才引进等领域应用

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

2022年底

14

做好“一卡通”载体发行所需的个人基本信息与国家法定身份证数据库中的权威身份信息之间的核查比对,探索社会保障卡身份凭证功能在酒店住宿等社会治理领域中的应用

市公安局

2022年底

15

做好“一卡通”涉及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方面的应用

市市场监管局

2023年底

16

推动将“一卡通”作为个人身份证件办理各项残联业务(不包含申请办理残疾人证),将各项到户到人的残联资金补助通过“一卡通”发放

市残联

2022年底

17

推动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与“一卡通”服务管理平台互联互通,实现“一卡通”为载体查询社会法人信用信息

市发改委

2023年底

18

负责推动“一卡通”在物业管理、小区门禁、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等方面的应用,协助做好社会保障卡在建筑领域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及工资发放等方面的应用

市住建局

2023年底

19

推动“一卡通”在教育领域的应用,负责协助各学校做好在校学生信息采集和发卡工作,拓展“一卡通”在校园、公共体育场所、缴费以及补贴发放等方面的应用

市教体局

2023年底

20

试点推动通过“一卡通”缴纳个人税费、社保费等各项行政性收费。大力推行“一卡通”的使用,对具备使用“一卡通”办理的社保业务一律使用“一卡通”办理,暂时不具备使用条件要逐步过渡到全部使用“一卡通”办理

市税务局

2023年底

21

推动“一卡通”与电子健康卡互联互通,指导医疗机构做好HIS等相关系统改造工作,做好“一卡通”涉及卫生健康领域的应用,推动“一卡通”查询电子病历和电子健康档案信息,医院挂号等应用

市卫健委

2023年底

22

负责协调推进跨部门、跨层级数据信息共享,为“一卡通”跨部门应用和多领域业务协同提供技术支撑。实现政务大厅门禁系统“一卡通”通行,做好“一卡通”涉及政务服务领域的应用,实现社会保障卡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将“一卡通”与安康码深度融合,实现互联互通和融合应用

市数据资源局

2023年底

23

指导金融机构按照金融IC卡业务和技术规范,开展“一卡通”金融应用。逐步探索研究相关配套政策,推进金融IC卡受理环境建设

市人行

2023年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