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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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宁国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文字解读】《安徽省托育机构登记和备案办法(试行)》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8-06 发布日期: 2021-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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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宁国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文字解读】《安徽省托育机构登记和备案办法(试行)》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8-06
发布日期: 2021-08-06
【文字解读】《安徽省托育机构登记和备案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21-08-06 08:23 来源:宁国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中央编办综合局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民政部办公关于印发托育机构登记和备案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和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为规范安徽省托育机构的登记和备案管理,制定《安徽省托育机构登记和备案办法(试行)》。

  本办法适用于各类托育机构的登记和备案。《安徽省托育机构登记和备案办法(试行)》共14条,第1-5条规定了目的依据、适用范围、登记部门、基本要求等。第6-10条规定了备案部门、备案材料、备案程序、备案变更、部门间信息推送、登记及备案注销等。第11-14条规定了信息公开、享受优惠政策资格、各地可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实施时间和解释权等。

  《安徽省托育机构登记和备案办法(试行)》对指导各地做好工作,推动建立健全备案登记、信息公示等制度,加强托育机构监督管理,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