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届宁国市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103号提案的答复
赵祖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库区移民山场地方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提案办理概述
港口湾水库外迁移民山场位于水库四周,面积12万亩左右,区划为国家级生态公益林,大部分山场位于水库第一层山脊内,是水库水土保持和水源涵养的重要载体。随着生态环境保护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深入践行,库区山场生态补偿也受到广泛关注。收到提案后,我局高度重视提案所提的相关建议,迅速开展相关工作。一是深入库区周边乡镇开展走访调查。二是与周边县市林业局沟通交流,重点联系了泾县陈村水库、六安佛子岭水库、磨子潭水库等地公益林补偿情况。三是向有管部门、单位反映相关情况,积极争取资金支持。
二、对提案建议的答复
(一)现行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助标准: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由中央财政专款下拨,国家级集体和个人公益林补偿标准15.75元/亩,每年年底通过“一卡通”发放到户。
(二)2020年公益林提标情况:2020年11月3日,宣城市林长办下发《宣城市推进林长制改革 促进林业高质量发展奖补政策》通知,按照3元/亩•年提高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宣城市财政补助1元/亩·•年,并要求县市政府配套增加1元/亩•年,我局专题向市政府汇报了提高补偿方案,因年底资金支出压力大未执行到位。2020年我市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实际发放16.75元/亩。
(三)推动提高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情况
按照《提高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奖补办法》“市、县(市、区)财政和林业主管部门对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国家级和省级生态公益林逐步提高补偿标准”的要求,我局曾参照宣州区提高8元/亩的方案(宣州区国家级公益林31万亩、省级7万亩),拟定我市提高5元/亩和8元/亩的两套提标方案(我市国家级公益林52万余亩、省级21万余亩),均因市级财政配套资金过大未能施行而搁置。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库区生态环境是多个因素形成的综合生态效益,涉及森林、水利、环境等情况,虽然我局多次积极推进提高生态补偿标准工作,但是效果不是很好,建议由市发改委统筹,组织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水利局、生态环境分局共同参与,制定全市生态补偿工作机制,在更高的层面推动该项工作。
(二)我局将加强与周边省市联系,充分利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契机,学习沪浙苏经济强省关于公益林管理的先进经验,促进提高我市公益林管理工作水平。
办复类别:C类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联 系 人:夏云峰
联系电话:13956573939
2021年6月1日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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