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市人民医院、市疾控中心、市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大队、市妇女儿童保健中心,各中小学、幼托机构,安徽材料工程学校:
为有效预防控制结核病在校园的发生和蔓延,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根据《关于印发中国学校结核病防控指南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2020〕910号)和《关于印发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2017版)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发〔2017〕2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21年新生入学体检结核病筛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新生入学体检是预防结核病在校园内传播流行的第一道关卡,结核病检查项目是新生入学体检和教职工常规体检的必查项目。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高度重视学生和教职工体检、新生入学结核病筛查、学校结核病疫情监测和处置,落实组织安排及具体负责人员,建立健全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机制,做好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有效遏制结核病在校园内的传播。
二、明确职责分工
根据《安徽省新生入学体检结核病筛查年度考核方案》要求,新生入学体检结核病筛查率要达到90%以上。各学校要根据《新生入学和教职工常规体检结核病检查方案》内容,将结核病检查项目作为新生入学体检和教职工常规体检的必查项目。
市教体局负责新生入学体检结核病筛查工作的统筹安排,确保各学校按时开展此项工作;市卫健委负责组织安排辖区内有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以下简称体检机构)承担结核病筛查工作;各学校负责向体检机构提供以班级为单位的新生花名册,组织入学新生参加结核病筛查,收集整理筛查资料存档,并及时报送至辖区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体检机构负责筛查试剂的采购,按规范要求分类开展新生入学体检结核病筛查工作,向学校提供学生的筛查结果,完善《新生入学体检结核病筛查结果登记表》“询问结果”“检查结果”两项内容后,交学校留存备查。
市人民医院作为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接收经筛查异常需要进一步检查的学生,若发现结核病可疑患者,应及时上报传染病监测报告管理系统;市疾控中心负责提供技术培训、指导,要主动监测各学校结核病报告发病情况,及时处理,做好疫源追踪、流调和密切接触者筛查工作,汇总上报全市筛查结果。
市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大队要将学校结核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报市教体局,对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三、明确筛查对象及筛查方案
(一)筛查对象:按照传染病属地管理原则,筛查对象为辖区内所有学校2021年新入学的幼儿园新生、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高中一年级、安徽材料工程学校新生。
(二)筛查方案:体检机构应按照《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2017版)》要求的筛查方案开展结核病筛查工作,否则视为筛查不规范,具体筛查方案如下:
1. 幼儿园、小学及非寄宿制初中:入园(入学)新生体检应当询问肺结核密切接触史和肺结核可疑症状(即表4问诊筛查即可)。
2. 寄宿制初中和高中:入学新生应当进行问诊筛查和PPD试验(注:某初中只要有住校生即为寄宿制初中,所有初中一年级新生均按本条筛查)。
3. 安徽材料工程学校:入学新生采用问诊筛查和PPD试验检查,如为重点地区生源应同时开展胸部X光片检查。
4. 教职员工健康体检中应包括胸部X光片检查。
5. 问诊筛查须由学生或家长填写问诊表(表4)。PPD筛查须由学生或家长签署PPD试验禁忌症确认书(表5),有禁忌症的学生不参加此项筛查。
6. 肺结核可疑症状者或PPD试验强阳性者或胸部X光片检查异常者,需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接受进一步检查。
四、筛查时限要求及筛查结果反馈
(一)新生入学体检结核病筛查工作原则上在学生入校前完成,最晚应在开学后1个月内完成。
(二)各体检机构将结核病筛查结果填入表1,交学校作为体检资料留存。学校将表1情况汇总,按学校类别统计填写表2(例如某校包括幼儿园和小学两个类别,应分别统计人数和筛查结果)交辖区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汇总辖区学校筛查信息后于10月15日前将表2电子版报市疾控中心结防所(联系人:程国际,电话:4037838,电子邮箱:29233668@qq.com)。
(三)市疾控中心结防所将辖区内各级各类学校的新生入学结核病筛查情况按学校类别统计汇总填写表3,于11月15日前上报宣城市疾控中心、市卫健委及市教体局。
特此通知。
附表: 1. 2021年新生入学体检结核病筛查结果登记表
2. 2021年学校新生入学体检结核病筛查情况汇总表
3. 2021年宁国市新生入学体检结核病筛查情况汇总表
4. 问诊表
5. PPD试验禁忌症确认书
宁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宁国市教育体育局
2021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