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沥溪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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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6415Y/202106-00105 组配分类: 农业农村政策
发布机构: 河沥溪街道办事处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通知
名称: 关于建立 “六定”工作机制激励社区工作者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实施意见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6-28 发布日期: 2021-06-28
索引号: 11341702003256415Y/202106-00105
组配分类: 农业农村政策
发布机构: 河沥溪街道办事处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通知
名称: 关于建立 “六定”工作机制激励社区工作者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实施意见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6-28
发布日期: 2021-06-28
关于建立 “六定”工作机制激励社区工作者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1-06-28 08:26 来源:河沥溪街道办事处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印发《建立六定工作机制激励社区

工作者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实施意见》的

通  知

 

各乡、镇、街道,市直各局以上单位:

《关于建立六定工作机制激励社区工作者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实施意见》已经市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1521 

 

关于建立六定工作机制激励社区工作者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立一支素质优良的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的要求,完善社区工作者培养选拔、岗位职责、管理考核、薪酬体系等制度,全面建立新时代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推动形成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更好适应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和城市基层治理的需要,现就建立六定工作机制,激励社区工作者干事创业担当作为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定职数,规范职业准入

1.明确范围对象。本文件中社区工作者指在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等从事社区服务管理和党建工作,纳入专职管理的全日制工作人员(不包括社区挂职锻炼和公益性岗位人员),分为社区两委成员、社区后备干部两种类型。

2.规范进入程序。社区两委成员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及上级有关文件要求,通过选举或任命产生。社区后备干部按照公开招聘、逢进必考、择优录用、属地管理原则,由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统计各街道招录需求后,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

3.严格标准条件。社区两委成员应按照党性观念强、工作能力强、服务意识强的要求,坚持结构合理,着力选优配强,新任的社区两委成员一般应具有3年及以上社区或村工作经验。社区后备干部应具备遵纪守法、素质优良、责任心强、热爱社区工作等条件,新招录的社区后备干部年龄一般要在35周岁以下,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对持有国家社会工作者证书的优先录用。

4.科学配备职数。围绕社区工作的实际需要,按照精简高效、科学合理的原则,配足配强配好社区工作者。社区工作者职数以街道(镇)为单位,实行总量调控、统筹配置。由市民政局按社区逐个核算社区两委成员、社区后备干部职数,并形成街道社区工作者总数(附件1)。各街道在社区工作者总数不突破的前提下,根据各社区区域面积、小区数量、人口数量、管理幅度等要素,统筹使用辖区社区工作者,街道统筹后的社区两委成员、社区后备干部职数与市民政局核算职数相差均不得超过1名。

二、定职责,明确工作内容

5.明确基本职责。承担城市基层党的建设,推进社区治理、提供公共服务等职能,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和引导居民遵纪守法,自觉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执行党组织的决定、决议和社区居民会议的决定、意见,办理本社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依法依规组织居民开展自治和监督活动,推进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开展社区协商;支持社会组织和社会力量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活动,提高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归属感和满意度,努力构建管理有序、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密切联系群众,做好社区居民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了解并反映社情民意;依法协助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与社区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等事务;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6.优化网格管理。深入推进网格化管理,各街道社区综合人口数量、区域面积、小区基础情况等要素,科学设置网格,各社区网格设置情况要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实行社区工作者进网格,社区两委正职担任网格长,负责社区网格化管理的统筹协调,其他社区工作者兼任网格员,明确联系包保网格,担任联系网格党支部书记或成员,并至少兼任1个联系网格内的小区党支部书记,结合网格内小区党支部活动阵地建设,明确1个小区党支部活动阵地作为开展网格工作的办公场所。兼任网格员的社区工作者每周至少安排15个小时下沉网格,采集网格内的人、地、事、物、组织等信息,走访联系群众,排查市容环境、矛盾纠纷、事故隐患等问题,统筹下沉网格的公安、城管、市场监管、综治等力量,及时解决排查出的网格问题,不能解决的及时上报街道,并做好跟踪反馈。

三、定岗位,细化工作任务

7.合理设置岗位。根据社区工作职责,梳理任务清单,由街道会同社区合理设置各社区工作岗位,明确具体内容分工,确保工作不缺项漏项,一般要设置党建工作岗、卫计工作岗、民政工作岗等(附件2),各社区也可结合自身工作特点,对岗位进行合并、细分或增设工作岗位,可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一岗多人,确保市和街道各项工作在社区有效落实。各社区岗位设置及分工完成后,以街道为单位将岗位设置及分工情况报市六级办,由市六级办统一反馈至市直相关主管单位备案,一般半年内不得调整,对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及时将调整情况报市六级办。

8.健全岗位制度。要建立岗位责任制,进一步将工作责任明确到人,形成工作合力。健全岗位任务清单制,各市直单位及街道(镇),要结合部门工作及街道任务,梳理社区各岗位职责任务,提升岗位职责的精准性。实行岗位公开制,所有社区工作者分工及承担岗位情况,要在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大厅进行公示,接受监督。积极推行AB岗工作制、一次性告知制、公开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等岗位管理的系列制度举措,不断提升社区服务水平。

9.创新服务模式。提升线下服务水平,持续加强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设,进一步优化社区办事流程梳理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建立健全服务窗口运行管理制度,统一在各社区设置2个综合业务办理的全能窗口,推行全岗通服务模式,为居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全科式服务。探索云上服务,依托六级组织治理体系,推智慧治理六级平台建设,建立健全云呼叫、云宣传、云大脑、云融合、云集成、云销号六大云上治理体系,强化社区工作者云上服务办事能力,打造宁国·云上社区特色品牌。

四、定目标,提升工作质效

10. 明确工作目标。各社区要根据工作职责,聚焦三抓一增强(抓党建、抓治理、抓服务,增强政治功能)主责主业,结合全市中心工作以及市直部门、街道工作任务,由社区党组织书记牵头主持,每年制定社区工作年度目标及各岗位工作目标,报经街道(镇)党工委研究通过后,在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进行公示。

11.强化目标管理。各街道(镇)要将各社区年度目标及岗位目标完成情况作为社区工作的重要评价,加强对社区工作目标推进落实情况的指导督查。年底要召开社区述职工作会议,各社区党组织书记代表社区两委就目标完成情况向街道述职。同时,各社区年底要召开党员及群众代表大会,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述职,并接受社区党员及群众代表的评议。

五、定考核,压实工作责任

12.健全考核制度。建立社区目标管理考核制度,各街道(镇)每年要对所辖社区开展目标管理考核,各市直单位要结合部门工作,对各社区落实情况进行评分,报市六级办汇总,由市六级办统一反馈至街道(镇)。各街道(镇)综合市直单位评分及年底考核等情况,确定社区考核等次,兑现考核奖励。制定社区工作者履职考核办法,每年对社区工作者履职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优秀比例一般不超过社区工作者总数的20%。社区目标管理考核位于所在街道前30%的,优秀比例可提高到30%考核结果经街道党工委会议研究通过后纳入社区工作者个人档案,并报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备案,其他单位不得另行对社区工作者进行考核。

13.健全合同管理。社区工作者日常由街道(镇)统一管理,招聘的社区工作者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所在街道(镇)签订劳动合同,报市城乡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劳动合同一般五年一签。社区工作者达到《关于印发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的通知》(宁办发201914号)文件规定的退休年龄的,按政策享受有关退休待遇。其中,社区党组织书记办理退休程序,需提前向相关街道党工委和市委组织部报备。

14.完善退出机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退出社区工作者队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1)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2)连续旷工15天或年累计30天的;(3)严重违纪违法行为被查实的;(4)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经教育仍不改正的;(5)工作严重失职、徇私舞弊,给聘用方和社区居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6)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的;(7)达到退休年龄的;按《关于印发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的通知》(宁办发201914号)文件,男性社区工作者退休年龄一般为60周岁,女性社区工作者退休年龄一般为50周岁。其中,对在岗位上任满1届的女性社区党组织书记,且近5年内,任职社区目标考核处于所在街道前30%2次以上,或个人履职考核优秀等次2次以上的,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由社区党组织书记自愿提出申请,经街道党工委考核研究同意,报组织及人力资源部门审批通过后,一般可留任至53周岁退休,特别优秀的,可留任至55周岁退休8)其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市、镇街规定的退出情形。

六、定待遇,强化工作保障

15.完善薪酬体系。社区两委成员待遇按照《关于印发宁国市社区工作者激励保障办法的通知》(宁办发﹝201915号)文件执行。社区后备干部招录第1年的工资待遇按照一般两委委员的80%执行,年度考核合格等次以上的,第2年、第3年分别按照一般两委委员的85%90%执行,第4年开始按照一般两委成员工资待遇执行。期间,年度考核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工资待遇按上一年度执行。对承担上级有明确待遇要求岗位的,待遇按上级相关要求执行。

16.健全差异化奖励机制。突出奖勤罚懒,优绩有酬,将社区工作者工资报酬与履职情况挂钩,社区工作者个人履职考核优秀的,除绩效报酬全额发放外,另给予一次性奖励,最多不超过1500元;年度考核为合格的,绩效报酬全额发放;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的,绩效报酬减半发放;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取消绩效报酬。

17.加强人文关怀。建立误餐补贴制度,按每人200/月标准给各社区核定误餐补贴经费,经费由街道(镇)自行担。误餐补贴经费由街道(镇)统一管理,只能用于社区工作者因工作导致误餐产生的就餐支出,不得以现金形式直接发放到社区工作者个人。各社区按月据实报销工作就餐支出,每月超过限额部分由社区工作者自行分担。建立体检慰问制度,街道(镇)要参照本单位机关干部标准,组织社区工作者每2年至少参加1次体检。逐步落实社区工作者工会会员相关福利待遇。

18.拓宽发展渠道。加大面向优秀社区两委正职招录公务员的力度。定期拿出一定数量的街道(镇)事业人员编制,通过定向招聘的方式,将社区两委干部录用到事业岗位。推行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挂任街道(镇)党工委委员做法,挂任期间享受副科级领导干部政治和工资待遇。完善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推荐提名办法,适当增加社区两委干部当选的名额,为社区工作者参政议政创造条件,形成重视、关心、爱护社区工作者的社会氛围。

七、加强工作领导

19.强化支持保障。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相关街道(镇)要制定具体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办法;市财政局要做好相关经费保障工作;市民政局要围绕优化社区治理,适时开展社区管辖范围调整;市直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工作指导、政策支持和督促检查,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20.优化工作体系。推行六定明责、多网合一、一网通办的工作模式。大力推进多网合一,市委政法委、市城管等单位要结合社区网格化设置情况,对综治网格、城管网格进行优化调整,确保和社区网格区域范围、四至边界保持一致。同时,健全一网通办工作机制,建立社区网格员与市直单位下沉网格工作力量的联动协作机制,定期对网格问题进行会商、联动解决,推动各类问题一网通办

21.注重减负增效。各单位要严格落实社区工作事项清单及准入制度,对确需纳入清单的其他工作事项,需报市城乡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切实减轻社区工作者工作负担,推动社区工作者集中力量抓党建、抓治理、抓服务、抓落实。对确需社区协助的事项,按照人随事转、费随事转的原则,为其提供经费和必要工作条件。

22.营造良好氛围。各地及相关单位要充分发挥电视、电台、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作用,大力宣传社区工作者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营造全社会尊重、关心、爱护社区工作者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社区工作者的社会认同度和职业荣誉感,进一步激发社区工作者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活力能力。

23.强化制度监管。各社区要自觉规范各项制度运行,强化自我监督。各街道要落实监管职责,进一步严格社账街管工作要求,规范社区资金使用,常态开展审计巡察。市直相关单位要结合单位工作职责,明晰各项工作的权责清单和工作流程,加强对社区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擦亮权力行使“边界”。对制度执行偏差、不作为、乱作为的单位和个人,依照有关规定,予以问责。

本实施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1.社区工作者配备安排表

2.社区岗位设置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