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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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59734/202104-00112 组配分类: 部门项目
发布机构: 宁国市住建局(市人防办)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城维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表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4-28 发布日期: 2021-04-28
索引号: 113417020032559734/202104-00112
组配分类: 部门项目
发布机构: 宁国市住建局(市人防办)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城维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表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4-28
发布日期: 2021-04-28
城维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表
发布时间:2021-04-28 15:08 来源:宁国市住建局(市人防办) 浏览次数: 字体:[ ]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城维费支出
主管部门 宁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实施单位 住建局市政中心、园林中心
资金情况
(万元)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B/A)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3000 3005.89 10 100.19 10
 其中:本年财政拨款 3000 3005.89 -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年初设定目标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综述
1、2020年城区市政公用设施日常维护费100万元,根据《城区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实施考核,确保城区市政公用设施完好无损。
2、12月全部完成
3:完成燕津公园建设
4:完成仙霞北路东侧绿化带景观工程
1城区市政公用设施完好无损,发现问题,及时维修,确保道路平整,排水通畅,为市民提供良好的生态生活环境
2、已完成,保持全年公园道路绿地景观效果,加强修剪、割草、施肥、打药、卫生,全年摆放鲜花,补植苗木
3、完成情况:已通过文明创建国家检查,对标达标,补缺补差铺草,维修公园设施
存在的问题:城区范围加大,管理难度加大。 整改的措施与建议:城区范围日益扩大,建议增加市政设施日常维护专项资金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实际值 得分 评价得分说明
(50分)
数量指标 城市道路、人行道、配套设施日常维护 15 15 15 15 12月全部完成
城区管养绿地面积168万平方米,乔木行道树3万余棵,鲜花地1100平方米 城区管养绿地面积168万平方米,乔木行道树3万余棵,鲜花地1100平方米 全年对全部绿地进行管养、鲜花更换及时
质量指标 项目质量达标情况 15 15 15 15 项目质量合格率100%。
养护质量达到98% 养护质量达到98% 对养护公司加强监管检查
时效指标 项目建设完成时间 10 10 10 10 项目按合同时间全部完成
项目全年完成时间 全年完成对绿地的管理 全年城市绿地都有管养公司管理
成本指标 成本节约 10 10 10 10 项目成本率为0及以上。
总成本控制 全年管养成本不大于年初预算目标 节约成本
(30分)
经济效益
指标
带动相关产业发展 10 10 9 9 设施保障效率的提高,为提高设施使用频率和服务年限提供了保障。
促进就业 增加了园林施工企业的效益,增加了很多的绿化养护工人就业机会 增加了本地的农民工就业机会
社会效益
指标
保障路灯正常运行 10 10 9 9 全面的市政设施维护,有效地提高了市政设施服务保障能力,切实保障了市民出行安全,有效的改善了城区交通环境。
提高城乡居民生活质量 给居民的生活休憩提供了很好的空间 公园环境好,居民休闲有去处
解决环境问题 减少空气污染,增加绿化面积,增加绿道步行里程 树木的增多,城市负氧离子增加
生态效益
指标
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味 5 5 4 4 改善城市景观,提升城市形象。
生态保护好 公园绿道、沿河、山体生态修复好 将城市各公园绿道、郊野绿地等相连接形成生态廊道,改善人居环境
可持续影
响指标
建立健全后续维护管理,确保正常使用 5 5 5 5 实施完善市政设施维护,保障市民安全出行。
生态环境改善持续保持时间长 生态环境改善持续保持时间长 持续保持公园生态环境好,影响周边城市的改善
满意度指标
(10分)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通过对群众走访了解群众的满意度 10 10 9 9 通过对社会公众、服务对象的调查走访,获取对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程度。
总分 100 100 96 96
注:1.一级指标分值统一设置为: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0分、预算资金执行率10分,每少于5个点扣1分,扣完为止。如有特殊情况,上述权重可做适当调整,但加总后应等于100分。各部门根据各项指标重要程度确定三级指标的分值。得分一档最高不能超过该指标分值上限。
    2.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80-60%(含50%)、60-0%合理确定分值。
    3.定量指标若为正向指标(即指标值为≥*),则得分计算方法应用全年实际值/年度指标值╳该指标分值;若定量指标为反向指标(即指标值为≤*),则得分计算方法应用年度指标值/全年实际值╳该指标分值;定量指标得分最高不得超过该指标分值上限。
    4.评价得分说明:说明全年实际值与年度指标值偏离情况(未达、持平、超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