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宁国市政府(办公室)> 法治政府建设> 工作推进
索引号: 1134170200325601XJ/202105-00003 组配分类: 工作推进
发布机构: 宁国市司法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宁国市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 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5-08 发布日期: 2021-05-08
索引号: 1134170200325601XJ/202105-00003
组配分类: 工作推进
发布机构: 宁国市司法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宁国市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 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5-08
发布日期: 2021-05-08
宁国市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 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发布时间:2021-05-08 10:58 来源:宁国市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近年来,宁国市政府高度重视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权限和发布程序,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赋予规范性文件专用文号。2008年,宁国市政府启动规范性文件立项工作,凡是以市政府名义出台的对行政管理人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须在年初向市政府申报立项,政府法制部门对报送的立项申请进行汇总研究拟定该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报市政府批准,对于未列入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规范性文件议题在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上不予研究。2012年,宁国市政府启用“宁政规”文号,以市政府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均以该文号进行发布,截止2020年底,宁国市政府以“宁政规”文号共计发布规范性文件69件。

       二是有序开展起草工作。对拟以市政府名义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起草部门需对制定文件的必要性、可行性和合理性进行全面论证,并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合理性及其预期效果和可能产生的影响等内容进行评估。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通过政府网站或者其他有利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示,公布文件草案及说明等材料,征询公众意见。征询意见的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确有特殊情况的,期限可以缩短,但最短不得少于7日。若文件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切身利益,且各利益相关方存在重大分歧或涉及重大公共利益,需召开听证会。行政规范性文件在提交政府集体审议决定前,报送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符合登记要求的,予以登记并核发编号;不符合要求的,不予登记。自2012年起,共登记69件,不予登记9件。

       三是统一进行正式公布。规范性文件经统一登记、统一编号后,起草部门或者制定部门于规范性文件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在宁国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公布,同时向宁国市人大常委会和宣城市人民政府备案。所有行政规范性文件都明确规定有效期及文件解释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自规范性文件自发布之日起15日内,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报同级人民政府备案;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报其主管部门备案。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单位为多个单位的,由主办单位报送备案。2012年以来,各乡镇、街道和市直部门向市政府备案规范性文件58件。

       四是定期开展文件清理。自2008年起,每两年市政府法制部门牵头开展一次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截至目前共开展6次清理工作。同时按时落实上级要求进行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先后开展了涉及征地拆迁、机构改革、营商环境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清理,清理结果已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向社会公布。在对规范性文件管理中,进一步突出服务民生和企业、推进改革全面深化、保障全市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制度导向。2021年,市政府计划开展第七次全市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