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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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783081862F/202104-00078 组配分类: 行政强制
发布机构: 宣城市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关于对皖PB2883豪沃牌大型汽车解除扣押的公示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4-15 发布日期: 2021-04-15
索引号: 11341702783081862F/202104-00078
组配分类: 行政强制
发布机构: 宣城市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关于对皖PB2883豪沃牌大型汽车解除扣押的公示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4-15
发布日期: 2021-04-15
关于对皖PB2883豪沃牌大型汽车解除扣押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4-15 15:50 来源:宣城市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1324日,宣城市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依法对PB2883豪沃大型汽车予以扣押。经初步调查,由车主何宏华委托驾驶员王明安驾驶PB2883豪沃大型汽车将浙江省余杭区的建筑废弃土运送至安徽省宁国市准备实施倾倒,因可能造成证据灭失、被隐匿或者非法转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条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宣城市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2021324日对PB2883豪沃大型汽车予以扣押,扣押期限为30日(时间从2021324日直至2021422日止);2021414,案件调查取证工作已基本完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第二十条第三项的相关规定, 2021414日对王明安实施的环境保护查封决定予以解除。

特此公示

 

 

2021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