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梯畲族乡人民政府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宁国市云梯乡人民政府> 宅基地使用情况
索引号: 11341702003256562G/202103-00096 组配分类: 宅基地使用情况
发布机构: 云梯乡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通知
名称: 云梯畲族乡2021年第一季度宅基地审核使用情况说明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3-09 发布日期: 2021-03-09
云梯畲族乡2021年第一季度宅基地审核使用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21-03-09 17:00 来源:云梯乡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139午,云梯畲族乡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办公室乡文化宫三楼会议室召开宅基地审批联审会议。乡分管副乡长、农宅办主任王词银主持会议,农业农村、自然资源规划(林业)、住建、执法、电力、交运、水利、应急、环保等农宅办成员参加了会议。会议对近期农民建房进行了专题研究,现形成会议纪要如下

1、白鹿村1金乾春户,户主金乾春,家庭人口3人,拟在白鹿村2组异地新建2层房屋,房基占地面积约160㎡,现拟建房屋地块已完成农转用手续,符合一户一宅政策,会议研究决定同意该户在农转用报批范围内新建二层房屋,要求占地面积不超过审批面积160㎡,建筑面积不超过300㎡,自行协调邻里关系请执法队和村加强巡查监督。

2、白鹿村5组陈玉吾户,户主陈玉吾,家庭人口4人,拟原址拆建2层房屋,房基占地面积约100㎡。拟建房屋地类符合,符合一户一宅政策,会议研究决定同意该户利用原建设用地拆建房屋,要求房基占地面积不超过审批面积100㎡,自行协调邻里关系请执法队和村加强巡查监督。

3、云梯村3组郑伙根户,户主郑伙根,家庭人口3人,拟原址拆建1层房屋,房基占地面积约160㎡。拟建房屋地类符合,符合一户一宅政策,会议研究决定同意该户原址拆建房屋,要求严格按照原房屋四至重新拆建,占地面积不超过审批面积160㎡,建筑面积不超过300㎡,自行协调邻里关系请执法队和村加强巡查监督。

4、云梯村12组王长水户,户主王长水,家庭人口4人,拟原址拆建1层房屋,房基占地面积约70㎡。拟建房屋地类符合,符合一户一宅政策,会议研究决定同意该户原址拆建一层房屋,要求房基占地面积不超过审批面积70㎡,自行协调邻里关系请执法队和村加强巡查监督。

5、白鹿村4组毛学林户,户主毛学林,家庭人口2人,拟原址拆建2层房屋,房基占地面积约160㎡。该户2012年享受危房改造政策补助,因年数已久,属土木构造房屋,出现房屋开裂情况,确实具备重新建房需求。拟建房屋地类符合,符合一户一宅政策,会议研究决定同意该户原址拆建房屋,要求占地面积不超过160㎡,建筑面积不超过300㎡,自行协调邻里关系请执法队和村加强巡查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