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作废】7号
依据安徽省宁国市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8)皖
1881执恢186号,特将下列房屋产权证书公告作废。
序号
7
权利人
罗隆泉、汪春玲
不动产权证书
房地权证宁字第00028585号
不动产权利类型
房屋构筑物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不动产坐落
宁阳中路政工南巷59号101室
面积(㎡)
88.16㎡
备注
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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