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经开区(港口产业园)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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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711708013U/202101-00042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宁国经开区(港口产业园)管委会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通知
名称: 宁国经开区非公企业党务工作者岗位补贴办法(试行) 文号: 宁开发工委【2020】88号
生成日期: 2021-01-11 发布日期: 2021-01-11
有效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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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宁国经开区(港口产业园)管委会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通知
名称: 宁国经开区非公企业党务工作者岗位补贴办法(试行)
文号: 宁开发工委【2020】88号
生成日期: 2021-01-11
发布日期: 2021-01-11
有效性: 有效
宁国经开区非公企业党务工作者岗位补贴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21-01-11 17:04 来源:宁国经开区(港口产业园)管委会 浏览次数: 字体:[ ]

园区各非公企业党(总)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非公企业党建工作重要指示和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企业家座谈会上以及考察安徽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上级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系列决策部署,努力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群众工作优势转化为园区非公企业的管理优势、竞争优势、发展优势,以高质量党建工作引领园区转型升级和非公企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园区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的若干举措》相关文件精神,现结合经开区非公党建实际,对园区非公企业党务工作者岗位补贴,提出如下试行办法:

一、指导思想

积极探索和创新加强园区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新机制,充分调动和激发非公企业党务工作者履行职责、干好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进一步激发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活力,努力把园区非公企业党组织建设成为园区高质量发展的桥头堡。

二、补贴对象和条件 

1、经开区党工委下辖非公企业党组织(不含联合党组织)的党务工作者;

2、年度星级表彰结果出台后,由企业党组织向党工委申报享受补贴的党务工作者1名,由经开区组织审核认定。

三、补贴标准 

根据党组织评星定级结果,对党务工作者补贴标准分别如下  
     1、所在党组织获得五星级党组织的,党员数在20人(不含20人)以下的,补贴标准为400/月(4800元/年);党员数在20人(含20人)以上的,补贴标准为450/月(5400元/年)。 

2、所在党组织获得四星级党组织的,党员数在15人(不含15人)以下的,补贴标准为300/月(3600元/年);党员数在15人(含15人)以上的,补贴标准为350/月(4200元/年)。 
     3、所在党组织获得三星级党组织的,党员数在10人(不含10人)以下的,补贴标准为150/月(1800元/年);党员数在10人(含10人)以上的,补贴标准为200/月(2400元/年)。

4、被评为三星级以下(不含三星级)党组织的,给予适当的岗位补贴,标准为600元/年。

四、经费列支渠道 
    非公企业党务工作者岗位补贴,由经开区党工委从非公党建工作专项经费中列支。

五、补贴发放方式

1、结合年度党组织评星定级结果,经企业党组织申报、党群部审核,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提请党工委会议研究。

2、根据最终名单,党务工作者岗位补贴按月计算、按年发放。

3、岗位补贴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汇入个人账户。

六、其他 
    1、符合发放条件的非公企业党务工作者工作不满1年的,按照实际任职时间折算。党组织换届或届内调整的,计算到换届之月,接任者自任职次月起计算。

2、开发区代管的五个企业党委党务工作者补助,由经开区会同市委组织部,参照星级党组织评定标准另行研究确定。

3、其他未尽事宜,由经开区党工委研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