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摊小贩”等灵活就业人群,抗风险能力相对较弱,往往在场地、资金等方面存在诸多难题。为优化自主创业环境,《实施意见》提出,切实加强审批管理服务、严格落实有关停征免收政策、积极提供低成本场地支持。
在加强审批管理服务方面,我省积极提供在线审批服务,推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开通绿色通道,对需要办理相关行业准入许可的,实行多部门联合办公、一站式审批。同时,《实施意见》提到在政府指定的场所和时间内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等灵活就业,无须办理营业执照;电子商务经营者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允许其将网络经营场所作为经营场所进行登记。
在落实有关停征免收政策方面,我省取消涉及灵活就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对经批准占道经营的免征城市道路占用费;进一步推进涉企收费事项公开透明,并突出重要领域和重点环节监管;畅通公开投诉举报渠道,依法查处违规收费行为。
在提供低成本场地支持方面,我省鼓励将国有房屋直接租赁给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对承租国有房屋用于经营、出现困难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鼓励出租人考虑承租人实际困难,在双方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减免或延期收取租金。同时,对入驻返乡入乡创业示范基地等场所,或租用各类园区标准化厂房生产的返乡入乡创业企业,由市、县级政府给予一定额度的租金减免或补贴。
“有条件的地方,可将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闲置空间、非必要办公空间改造为免费经营场地,优先提供给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退捕渔民、包括零就业家庭成员在内的就业困难人员,积极发展社会服务业。”省就业局局长陈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