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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宁国市人社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复工复产】 为“稳就业”增活力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1-21 发布日期: 2021-01-21
【复工复产】 为“稳就业”增活力
发布时间:2021-01-21 10:50 来源:宁国市人社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实施意见》,全面强化稳就业举措,落实保居民就业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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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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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宽灵活就业渠道

——鼓励引导个体经营,有效增加非全日制就业岗位,大力支持新就业形态发展


以灵活就业为主的新就业形态,已成为经济发展和扩大就业的新引擎。为拓宽灵活就业渠道,《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实施意见》提出3项具体措施:鼓励引导个体经营、有效增加非全日制就业岗位、大力支持新就业形态发展。

鼓励引导个体经营,必须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要求,全面推行个体工商户简易登记和“智能审批”,实行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清单管理”登记,有效释放场所登记资源。同时,支持发展各类特色小店,完善基础设施,增加商业资源供给。对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退捕渔民等重点群体从事个体经营的,我省将按规定给予创业担保贷款、税收优惠、创业补贴等政策支持。“将退役军人、退捕渔民纳入灵活就业政策支持范围,是《实施意见》的一大创新点。”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就业处副处长程宗录说。

支持灵活就业,意味着要增加非全日制就业岗位。我省将落实有关扶持政策,推动非全日制劳动者较为集中的建筑装修、家政服务等行业提质扩容;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完善养老、托育等服务设施,促进灵活就业;围绕社区人群、社会救助群体等重点人群,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组织实施“江淮社工行动”等省级品牌项目;鼓励养老机构开发养老服务公益性岗位和社工岗位,增强社区服务业的吸纳就业能力。

当前,新就业形态的迅速发展,为灵活就业提供了更广阔的舞台。推广应用制造业“双创”平台,培育一批基于互联网的制造业新模式新业态;发展“夜间”经济,推动夜游、夜娱、夜食、夜购、夜宿系列产品开发;发展“乡间”旅游,积极开发旅游民宿、休闲农庄、乡村酒店等产品……《实施意见》将大力支持一系列新就业形态发展,进而创造更多灵活就业岗位,吸纳更多劳动者就业。



优化自主创业环境

——加强审批管理服务,落实有关停征免收政策,提供低成本场地支持


“小摊小贩”等灵活就业人群,抗风险能力相对较弱,往往在场地、资金等方面存在诸多难题。为优化自主创业环境,《实施意见》提出,切实加强审批管理服务、严格落实有关停征免收政策、积极提供低成本场地支持。

在加强审批管理服务方面,我省积极提供在线审批服务,推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开通绿色通道,对需要办理相关行业准入许可的,实行多部门联合办公、一站式审批。同时,《实施意见》提到在政府指定的场所和时间内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等灵活就业,无须办理营业执照;电子商务经营者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允许其将网络经营场所作为经营场所进行登记。

在落实有关停征免收政策方面,我省取消涉及灵活就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对经批准占道经营的免征城市道路占用费;进一步推进涉企收费事项公开透明,并突出重要领域和重点环节监管;畅通公开投诉举报渠道,依法查处违规收费行为。

在提供低成本场地支持方面,我省鼓励将国有房屋直接租赁给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对承租国有房屋用于经营、出现困难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鼓励出租人考虑承租人实际困难,在双方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减免或延期收取租金。同时,对入驻返乡入乡创业示范基地等场所,或租用各类园区标准化厂房生产的返乡入乡创业企业,由市、县级政府给予一定额度的租金减免或补贴。

“有条件的地方,可将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闲置空间、非必要办公空间改造为免费经营场地,优先提供给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退捕渔民、包括零就业家庭成员在内的就业困难人员,积极发展社会服务业。”省就业局局长陈宏说。



做好灵活就业保障

——开展针对性培训,优化人力资源服务,维护好灵活就业人员劳动保障权益


支持灵活就业,还要做好相关保障工作。为此,《实施意见》提出了5项具体措施:加大新职业推广和应用力度、扎实开展针对性培训、不断优化人力资源服务、切实维护灵活就业人员劳动保障权益、深入开展困难灵活就业人员帮扶。

新职业常常与灵活就业相伴而生。“我们将积极推广国家动态发布的新职业以及新的职业分类,推动更多新就业形态发展,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互联网技术应用和职业活动新变化。”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处长刘晓燕说,为了提高灵活就业人员的创业能力,我省将有意愿的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创业培训范围,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一系列创业培训项目。

在优化人力资源服务方面,除了强化线下就业服务、推广“共享用工”等措施外,《实施意见》还创新性地提出支持引导劳务市场或零工市场建设,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专业化服务。为了发挥劳务市场或零工市场在促进多渠道灵活就业方面的积极作用,我省对运营管理规范、成效突出的劳务市场或零工市场,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20万元至30万元一次性补助。同时,鼓励经营性人力资源机构通过开发灵活就业小程序、信息系统收集发布就业岗位、帮助重点群体就业。根据发布岗位数、帮助重点群体就业人数等,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支持。

灵活就业人员的劳动保障权益问题,备受社会各界关注。为了维护好灵活就业人员的劳动保障权益,我省将加快研究制定平台就业劳动保障政策,深入开展集体协商质效评估工作,积极探索新业态领域行业集体协商模式等。同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失业保险和临时救助政策覆盖范围。对有就业意愿的实行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对基本生活存在困难的灵活就业人员及家庭,符合救助条件的,及时按规定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等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