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十六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120号建议、意见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12-14 09:31
来源:宁国市住建局(市人防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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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堂艳代表:
你所提出的《关于在宁阳公园主大门休闲广场合理规划建设小型停车场的建议》的建议、意见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好,关于您的提案,提及建议在宁阳公园主大门处建设停车场以解决周边停车及跳广场舞噪音影响等问题。您提到的问题是客观存在的,也是多年来我们一直困扰难以解决的。您提到一是宁阳公园大门广场舞活动干扰到市医院住院的病患者的休息,二是跳广场舞的非机动车的乱停乱放问题,还有就是到公园周边医院、银行等单位办事车辆没有地方停放的问题。
我们仔细梳理,认为公园建设主要是为了广大市民休闲娱乐的场所,在公园大门入口处建设停车场需要经过规划部门的审批,和细致的交通影响评价,特别是公园大门入口正对宁阳路与长乐路的交叉口,如果建设停车场,停车场的出入口离城市道路交叉口的距离达不到60米以上,与城市交通干道的行车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需要进行认真的论证。对于公园入口广场跳广场舞的问题,我们也与城市管理局和公安部门联系,要求加强对广场舞的音量进行控制,并加强公园的管理人员对广场非机动车停放的管理,要求停车入位。
最后,感谢您在百忙中对我市公园建设管理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我们将结合实际,逐步将建议融入城市的建设管理工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