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宁国市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企业备选库(更新)公开征集
二、招标人:宁国市交通运输局
三、招标内容:
(一)项目内容:市交运局招标代理企业备选库历经调整,现入库企业规模为6家,分别为:安徽九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安徽中恒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安徽和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安徽振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芜湖中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安徽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交通项目的特点,为保障交通项目招标代理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根据“两年一更新”的一般原则,本轮拟采取末位淘汰和一票否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更新2家单位。
(二)入库方式:采取自愿报名、资格审查综合打分的方式。
(三)入库企业基本要求:
1、依法成立的法人具有独立承揽工程招标、政府采购的能力;
2、市外企业须在我市境内依法设立分公司;
3、参加招投标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行为及其他不良记录且不在处罚有效期内的。
(四)入库程序:
1、公开征集;
2、拟入库单位在征集入库时间内递交申请材料至我局规划建设科,超过征集时间的不再受理;
3、组织我局相关人员对申请入库企业资格进行审核,通过审查后根据排名情况择优予以入库;
4、在市交运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四、备选库管理
入库单位在服务有效期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经调查核实后,取消服务资格,清理出备选库:
1、备选企业主动提出放弃参加抽取资格的,须出具经盖章的书面材料,备选企业首次主动放弃抽取资格的将不参与该项目的抽取,但排序不变,一年内出现两次放弃行为的,清理出备选库;
2、7个工作日内因自身原因不与项目使用单位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
3、一年内因自身原因三次放弃中标资格的;
4、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的;
5、出现重大失误,造成严重损失或恶劣影响的;
6、超越其资质等级范围承接业务或明知事项违法而进行代理的;
7、因代理机构原因存在虚假招标、串通招标、拆解发包及其他违法违规现象的;
8、与他人串通,损害招标人利益的;
9、在同一个招标项目中,为两个及两个以上投标人提供投标咨询的,或在招标项目代理的同时为投标人提供同一项目投标咨询业务的;
五、申请进入备选库需提交的材料
(一)申请入库单位为在宁国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备案的招标代理机构;
(二)已在我局招标代理库内且本轮更新中未被淘汰的单位此次不需要提交材料;
(三)所有申请人须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
①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 具有招标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内控)制度;
③ 具备独立的经营办公场所(不少于 150 ㎡,且需设有专用的档案室)和开展代理业务所必需的办公设备;
④ 针对招标采购代理业务配备不少于4名代理专职从业人员;配备的专职从业人员中,业务负责人须具有招标师、中级及以上职称、工程相关专业注册执业(职业)资格中的任一证书。其他成员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招标师、初级及以上职称、工程相关专业注册执业(职业)资格中的任一证书。
(四)申请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申请材料均按无效处理:
(l)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同时申请入库;
(2)截至本项目申请止之日,申请人(不含其分支机构)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
① 申请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 申请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③ 申请人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3)申请人因违法违规行为被有关监督管理部门禁止在一定期限内代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或政府采购业务),且截至本项目申请截止之日仍在禁止期限内的,不得参加本次入库,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
(4)申请人在本代理库此轮更新中被淘汰的。
六、入库企业服务内容
入库代理机构受项目业主(即招标人、采购人)的委托,提供前期业务咨询、协助确定招标采购需求等前期资料,使用标准招标(采购)文件范本、按照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省市有关制度完成相应项目的工程建设招标、政府采购的全过程招标采购代理服务;提供相关专业知识咨询、协助业主方拟定、签订合同协议、接受相关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做好档案整理移交、录入交易系统数据、履行合同备案、接受本级有关监督管理部门的日常和专项监督管理、考核,配合好本级和上级有关部门开展的考核以及其他相关后续服务。
七、入库征集时间及地点
1、征集时间:以数据资源管理局公布的最新考核结果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逾期不再受理;
2、申请材料递交地点:宁国市交通运输局四楼规划建设科;
3、联系人:卜工 联系电话:15357598188
附件:宁国市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企业备选库(更新)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