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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需要,现对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小型工程项目备案企业目录进行公开征集,符合以下条件并自愿参加经开区小型工程项目投标的单位均可提出申请。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20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工作日办理)
地点:宁国经开区管委会六楼609室(钓鱼台路1号)
二、征集备案范围
本次征集分为工程施工类和工程服务类,工程施工类分为市政公用工程、建筑工程、电力工程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四个专业,工程服务类分为市政公用工程监理和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两个专业。
三、备案登记方式
采取自愿申请、资格审查方式。征集时间截止后,经开区招标办对申请企业提交备案资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的企业纳入经开区小型工程项目备案企业目录,两年内参与经开区小型工程项目交易(纳入经开区工程项目交易负面企业名单的除外),期间考核动态管理。
四、备案登记条件
申请企业需已在我市公管局备案登记,且无违法、违规从业行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
1、在宁国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且有良好财务及经营状况的企业;
2、资质要求:施工企业具有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在设备、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独立承担项目能力(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人员社保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类别:具有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电力工程类别:具有专业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3)建筑装修装饰工程类别:具有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4)市政公用工程监理和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类:具备相应类别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3、配备相关专业项目负责人和技术人员(须提供学历证明、专业技术证书、劳动合同、三个月以上社保证明等),具备独立业务承揽能力;
4、上一年度各相关资质年审合格且未被我市相关管理部门限制准入;
5、不接受联合体企业申请。
五、申请材料要求
见附件清单
申请材料需每页加盖公章并胶装成册,且在封面注明申请单位、申请专业类别。(具体要求见附件)
联系人:郑 工
电 话:0563-4189657
地 址:宁国经开区管委会609室
经开区招标办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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