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完成情况全面自查的通知
根据宣城市《关于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完成情况全面自查的通知》,现就报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完成情况自查表工作通知如下:
一、自查内容
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下简称《实施纲要》)明确了8个方面44项工作任务,安徽省依法行政办制定了《实施纲要》完成情况自查表(以下简称《自查表》),将《实施纲要》细化为8个方面44项152个方面具体任务,并要求各地开展全面自查。各任务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职责,把近五年来《实施纲要》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全面自查的重点,针对自查中尚未完成的短板缺项,要抓紧时间查漏补缺,确保《实施纲要》各项目标任务在我市全面落地见效。
二、工作措施
(一)全面自查。各单位各部门在收到通知后,要认真对照《自查表》迅速开展全面自查。对已完成的任务项,要列出工作措施及成效等;对于尚未完成或完成质量不高的任务项,要列出已有措施、存在问题短板、下一步工作打算等。各单位各部门既要紧密结合自身工作职能,又要统筹考虑五年来有关工作的历史沿革,认真填写《自查表》,填报内容要简明扼要、突出重点。每项任务完成情况原则上不超过500字。《自查表》中责任单位原则上由责任单位一栏中第一家单位牵头负责,各单位各部门的《自查表》请于8月25日下午下班前报送市依法行政办(市司法局法治调研督察科),并将电子版发送至办公平台邮箱。
(二)实地督查。结合中央依法治国办重点督察及我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省依法行政办拟于下半年派出督查组,根据第三方评估结果和人民群众满意度测评情况,选择重点工作任务进度相对滞后,有关问题相对集中的领域和地区进行实地督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其他要求
请各单位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此次自查工作,切实增强法治政府建设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提高站位,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聚焦自查重点,全面梳理任务落实情况,查找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存在的主要不足和突出问题,抓紧补缺补差,及时整改落实。各单位各部门自查工作情况纳入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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