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遗失】92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经宁国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现将下列表中的不动产权利人(个人、单位)的不动产登记遗失补证申请情况予以公告(不动产权利人名字或名称、不动产权证号、不动产坐落详见清单),若对公告的不动产权有异议者,请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 日内向宁国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申请复查,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即认为上述公告的权益有效,并按规定予以补证,特此声明。(联系电话:0563-4012133)
序号
67
不动产权利人
王飞
不动产证书号
皖(2017)宁国市不动产权第0005351号
不动产坐落
东津路安居工程2幢109号
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10月23日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