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金融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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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5900R/202010-00029 组配分类: 应急管理
发布机构: 宁国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金融监管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关于印发宁国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10-20 发布日期: 2020-10-20
索引号: 11341702003255900R/202010-00029
组配分类: 应急管理
发布机构: 宁国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金融监管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关于印发宁国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10-20
发布日期: 2020-10-20
关于印发宁国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20 14:49 来源:宁国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金融监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乡、镇、街道,市直各单位:

现将《宁国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2020年9月30日     



宁国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试行)


目前,境外疫情蔓延势头未有效遏制,境外疫情输入风险长期存在,国内部分地区疫情区域性反弹,疫情防控形势异常严峻复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压力持续加大。为做好我市可能发生的不同规模的新冠疫情防控和应对处置工作,通过情景构建的方式,提出相应的防控策略、应对措施,制定此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加强我市新冠肺炎疫情控制的应对准备,通过预测疫情未来发展可能出现的不同情况,构建不同情景模式下的应对措施,指导全市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新冠肺炎疫情对公众健康与生命安全造成的危害,保障经济可持续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二)指导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疫情防控为先,把疫情常态化防控作为经济社会秩序全面恢复的前提和基础,统筹推进经济社会秩序全面恢复,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由多管齐下的应急状态转为科学精准的常态化防控。强化“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措施,强化责任担当,坚持“四早”“四集中”原则,严防疫情暴发流行,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1. 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把疫情防控作为头等重要的大事,不惜一切代价救治患者、挽救生命,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2. 统一领导,联防联控。各地党委和政府积极作为,联防联控机制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统筹医疗卫生资源,密切协作,共同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工作。

3. 预防为主,群防群控。宣传普及新冠肺炎防治知识,提高公众自我防护意识和防病能力。开展群防群控,稳防稳控,有效落实综合性防控措施,防止疫情输入、扩散和输出。

4. 分级分类,精准施策。各地落实属地责任,实施网格化管理,按照精准施策的要求,以最小单元划分高、中、低风险地区,落实差异化科学防控策略。

5. 依法科学,有序防控。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有序规范开展新冠肺炎监测报告、疫情控制、病例救治和信息管理等工作。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坚持中西医结合,中西药并用,运用先进科学技术,提高防控水平。

(三)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安徽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安徽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安徽省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安徽省新冠肺炎疫情控制应急预案》《宣城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宁国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编制。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新冠疫情发展的不同阶段或不同情景,针对性指导和规范应急准备、应急处置等工作。

(五)情景划分

本预案通过预测新冠疫情发展可能经历的阶段,划分以下四种情景:

情景一:与我市人员来往较为密切的周边县市区出现疫情暴发流行,我市尚未发现病例。

情景二:我市已发生输入病例,且存在传播蔓延风险;或周边县市区出现社区传播疫情。

情景三:我市出现本地病例但感染来源尚未明确,疫情呈多点散发态势;出现局部暴发疫情或发生社区传播。

情景四:本地发生大流行,病例急剧增加,医疗系统不堪重负,危及社会稳定。

二、组织管理

(一)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全市疫情防控工作的领导和决策机构,在市委常委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领导小组组长,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任领导小组副组长。

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安徽省、宣城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疫情防控的重大决策部署,负责全市疫情防控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制定全市疫情防控重要政策措施,研究解决全市疫情防控中的重大问题。

(二)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设立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在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领导小组决策部署的落实和疫情防控日常指挥协调工作。市长任指挥长,市政府有关领导任副指挥长。

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职责:统一领导、指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定期会商研判新冠肺炎疫情发展趋势,研究确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策略;商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政策、应对预案和重大措施;统筹协调和指导各地各相关部门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并组织对防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三)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是领导小组和指挥部的办事机构,由市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市政府办副主任为第一主任,市卫生健康委党政主要负责人为主任。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对我市区域内的所有医疗卫生资源实施统一管理和调度,组织实施疫情防控工作。

三、不同情景的应急响应措施

情景一:

1. 情景描述。与我市人员来往较为密切的周边县市区出现疫情暴发流行,我市尚未发现病例。

2. 响应策略。严格落实传染病防控工作“四早”措施,落实“四方责任”。全市落实分级分类、精准施策差异化防控策略,强化社区及交通管控,做好疫情发生地区及中高风险等级地区旅居史来返宁人员的摸排、隔离、核酸检测及健康管理,及时发现输入性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

3. 响应措施

在落实《宁国市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各项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落实与强化如下措施:

1)调整应急响应级别。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省级及以下启动和调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的指导意见》《宣城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规定,开展疫情态势研判和评估,报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同意,启动或调整疫情响应级别,同时向宣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备案。

2)外防输入,做好外来人员管控。在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交通、公安、卫健、商务等部门抽调人员,成立来返宁人员排查工作小组,排查14天内由疫情暴发地市来返宁人员信息,并落实管控措施。

市防控指挥部及时与疫情发生地防控指挥部开展会商,根据会商结果在相应交通路口开展来返宁人员国务院防疫行程卡排查,同时落实相应人员管控措施。

严格落实社区防控。指导城乡社区组织等基层一线力量采取“内防扩散、外防输出”的策略,加强“健康码”、“国务院防疫行程卡”的使用推广,落实组织动员、健康教育、信息告知、重点人群管理、环境卫生治理、物资准备、密切接触者管理、日常消毒等措施。

强化交通场站查验管控。火车站、汽车站等交通场站,要在出入口醒目位置设置健康码、国务院防疫行程卡查验指示牌,应设置疫情重点地区人员专用通道和指示牌。要求乘客出示健康码,并严格查验国务院防疫行程卡、检测体温。对查验发现的重点地区来返宁人员、14天内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持健康码红码或黄码的人员、有发热等症状的人员,均须立即登记备案,引导其通过专用通道进入留观区,并及时转交卫生健康部门规范处置。

3)高风险人群管理。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严格开展多级密切接触者和可疑暴露者的协查、追踪和管理。对协查的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均要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3次核酸检测。

对可疑环境暴露的人员要全部实施集中隔离和3次核酸检测,必要时可开展血清抗体检测;对可疑环境暴露人员的密切接触者和密接的密接均要实施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开展核酸检测。对与病例生活轨迹可能有交叉、存在接触机会的社会人员,采取向社会公开病例生活轨迹的方式,寻找可能与病例有过接触的人员,并对其实施居家隔离观察和核酸检测。

4)强化重点场所和重点单位防控工作。重点场所和重点单位在落实《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重点场所和单位卫生防护指南(WS/T698-2020)》各项防控措施的基础上,在所有入口处开展体温检测,严格控制人流量,各类人员应随身备用口罩,在与其他人近距离接触时佩戴口罩。

5)加强监测与风险评估。加强新冠肺炎、不明原因肺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等工作。依据疫情发展变化和防控需求,及时组织开展风险评估,研判疫情形势及危害,提出调整应急响应策略和措施强度的建议。加强早期病例和暴发疫情的发现、确认、诊断和流行病学调查等工作。提高实验室检测能力,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动态调整实验室检测策略。

6)做好物资和经费保障工作。根据疫情形势变化,持续组织开展应急物资需求评估,根据需求评估情况落实应急物资的生产、储备和调运等工作。重点保障基层特别是社区应急物资供应。做好医护人员、防控人员及防控物资的运输保障。做好疫情应对经费保障工作。

7)做好信息发布与通报。市卫生健康委按照规定定期发布我市疫情相关信息。市卫生健康委、市外事办等部门加强国内外新冠肺炎疫情相关态势信息收集;市卫生健康委做好信息报告工作,各相关部门间加强信息沟通。

8)开展宣传教育与风险沟通。开展网络舆情监测,及时发现并澄清网络谣言,广泛开展针对性健康教育、新闻宣传和风险沟通,引导公众保持健康心态,强调个人和家庭在防止疫情传播流行中的重要作用和责任,提高人群自我防护意识。

9)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开展与其他县市区沟通协作,加强长三角地区的疫情联防联控,及时共享疫情进展信息。

10)持续开展专业技术培训。市卫生健康委、市教体局、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针对新冠疫情开展相关应急技术培训,提高应对能力。

情景二:

1. 情景描述。我市已发生输入病例,且存在传播蔓延风险;或周边县市区出现社区传播疫情。

2. 启动响应。市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组分析疫情发展形势以及我市交通、人员往来等状况,评估疫情输入风险,提出应对策略和措施建议。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启动响应措施。

3. 响应策略。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输出”策略,加强疫区来返宁人员管控和筛查,认真落实“四早”措施,严格划定疫点疫区,强化社区管控,及时做好疫情控制,防止疫情传播蔓延。

4. 响应措施

在情景一所采取的措施基础上,进一步采取如下措施:

1)全面开展相关人员摸排。充分发挥联防联控和群防群控机制作用,动员社区、村庄、企事业单位全面摸排近期疫点疫区相关人员信息,纳入网格化管理,进行健康告知,必要时严格出行管控或采取居家隔离措施。一旦发生可疑症状,及时进行排查检测。

2)分类开展医疗救治和管理。明确定点收治医院,组建医疗专家团队,完善诊疗方案,优化诊疗流程,加强中西医结合治疗,及时有效全面收治轻症患者,减少向重症转化。按照“四集中”原则(集中病例、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开展病人救治,尽最大努力救治病例,防止重症和死亡病例的发生。严格医院感染控制,建立合理的病例分诊流程和分类管理措施,督促医患及陪护人员采取必要防护措施。加强出院患者管理,对治愈出院的患者,继续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 天,并落实健康随访。根据医疗卫生资源负荷评估结果和防控工作需要,合理部署并及时调配医疗卫生资源,做好大规模救治患者的准备。

3)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实验室检测。24小时内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卫健联合公安、经信等部门,充分发挥大数据等优势,尽快彻底查明可能的感染源,做好对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的判定和追踪管理。落实“早隔离”措施,及时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进行隔离治疗,对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实行14天集中医学观察。对可能的污染场所全面终末消毒。依法依规、科学划定疫点疫区防控区域范围至最小单元(如楼栋、病区、居民小区、自然村组等),果断采取限制人员聚集性活动、封锁等措施,切断传播途径,尽最大可能降低感染风险。及时公布防控区域相关信息。

4)釆取非药物防控措施开展疫情防控。指导各地开展以增加社交距离、加强自我防护为原则的干预措施。可依法采取停工停业停课、限制或停止集会、集体活动等紧急措施;加强公共场所疫情防控,使用口罩、加强手卫生等基本个人防护,以降低人群新冠病毒的暴露风险。

5)加强社会综合管理措施。保证关键部门、关键岗位的正常运转,确保生活资源供给和生活必需品的供应,优先保证医疗物资及个人防护用品的供应;加强市场监督管理,维护市场秩序,保持物价基本稳定,加强消防安全监管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6)强化社区防控。指导城乡社区等基层组织采取“外防输入,内防输出”的策略,落实组织动员、健康教育、信息告知、疫区返回人员管理、环境卫生治理、物资准备、密切接触者管理、日常消毒等措施。

情景三:

1. 情景描述。我市出现本地病例但感染来源尚未明确,疫情呈多点散发态势;出现局部暴发疫情或发生社区传播。

2. 启动响应。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市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组分析疫情发展形势以及我市物资储备等状况,评估疫情暴发或社区传播风险,提出应对策略和措施建议。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启动战时响应措施。

3. 响应策略。快速提升核酸检测能力,适应大规模人群筛查需要。把握关键环节,扩面、深入、细致做好流调溯源。集中专家资源,全力做好患者救治工作。根据疫情形势,及时请求省级派遣专家团队支援。

4. 响应措施

在情景二的基础上,强化如下措施:

1)医疗救治。根据收治需要,及时启动备用医院或改造其他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仍不能满足收治需求的,选择合适的大型体育场馆等改建方舱医院,确保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分类收治、 应收尽收”。根据救治能力,及时开展需求评估,请求上级指挥部组派医疗队支援。

2)加强疫点、疫区人群的社区管控措施。出现疫情的社区要封闭单元楼,封闭人员必须严格居家隔离,加强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的排查和隔离管理,对可能受污染的场所、环境和物品实施消毒,注意保障封闭社区居民的日常生活需求,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高风险地区严格封闭管控,人员里不出,外不进,全部居家观察,全员核酸检测,主动发现病例,避免出现新的聚集性疫情。

3)坚持精准防控策略,确保快速发现与处置。全面加强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对可疑病例的识别意识和诊断及时性,联合公安部门,依托大数据对新发生病例快速全面流调,密接应隔尽隔,快速发现和管控零星病例和小规模聚集性疫情,迅速阻断疫情传播。

4)做好病例收治能力扩容和防疫物资储备调度。及时统筹各核酸检测实验室协作运行,借鉴标本混检技术,请求省级移动实验室支援,社会检测力量参与,最大限度的提升我市核酸检测能力,做到最短时间内完成重点人群排查任务。根据疫情发展形势及评估结果,做好病例收治能力扩容和防疫物资的储备和调度工作。

5)严格规范佩戴口罩,减少人员聚集。在公共场所、通风不良的密闭场所、人员流动性较大的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与他人小于1米距离接触时更要规范佩戴口罩,及时更换。禁止聚会,最大程度避免聚集性活动,减少外出,不前往人员聚集场所尤其是密闭场所。非必要不出市,必须前往外地的人员出行提前做好核酸检测,准备“健康码”和“国务院防疫行程卡”,到公共场所按要求配合体温检测、“卡码双测”。

6)严格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各单位须全面梳理及防范本单位疫情传播风险,严格有效落实通风消毒、健康监测、人员进出和从业人员管理等疫情防控措施。加强防控物资配备,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演练。禁止组织聚集性活动、大规模会议或培训。实行错峰就餐,单桌、同方向用餐,科学统筹,避免排队取餐。

7)严格落实部门主管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行业监管,通过督导、检查、派驻等方式确保行业机构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到位,切实查找解决行业机构的防控问题,对于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企业,立即关停整改。养老服务机构、福利院、精神卫生机构、监管场所等重点场所尤其要提高风险意识,实行严格的封闭管理,落实单位的疫情防控和健康管理职责,强化出入人员管控,掌握所有员工的健康状况和行程轨迹。全市各类幼儿园暂停幼儿入园,培训机构暂停线下教学活动,各类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以中小学生和幼儿为对象的各类托管服务机构暂停经营,暂停在市域内举办各类以中小学生和幼儿为对象的假期集体活动。

8)加大其他公共场所防控力度。公共场所必须严格落实体温监测、卡码双测、通风换气、清洁消毒、人员分流、避免人员聚集等措施。出入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对于体温异常人员,要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敦促其及时到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医排查;对有风险的人员坚决不许进入。加强全体员工在岗和工作时间以外的健康检测和行程管理,做好员工防疫知识及职责培训。公共交通工具要加强清洁消毒,要求乘客必须佩戴口罩乘车,做好司乘人员的健康检测和个人防护。

9)加大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加强对社区室内外活动场所和器材设施的日常消毒,严格对社区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进行清洁、消毒和通风,特别要加强对农贸市场的环境治理。

10)严防院内感染,及时发现传染源。各有关医疗机构采取最高标准强化预检分诊管理,对进入医疗机构人员进行最严格的管控。充实发热门诊力量,加大排查力度,提升预警能力,对全部发热门诊就诊人员进行核酸检测,坚决不漏掉一名阳性感染者。坚决杜绝院内感染,未开设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严禁接诊发热患者。

11对病房(病区)进行封闭管理,对医院所有医务人员、后勤人员、入院患者及陪护人员进行核酸检测,进入病房(病区)人员要进行认真排查,严格探视制度,非必要不陪护,最大限度减少病房(病区)内外人员流动。要采取措施满足群众必要的就医需求,特别是要保证急危重症患者的及时有效救治,统筹做好长期慢性病、肿瘤、血液透析等患者日常医疗服务。

12)根据疫情形势,及时启动援助工作机制。在疫情处置人员不足的情况下,由市防控指挥部向宣城市防控指挥部书面申请。宣城市防控指挥部根据疫情形势,综合评估后从其他县市区抽调流行病学调查、标本采集、医疗救治、社区防控、心理疏导等后备队伍紧急支援。

情景四

1. 情景描述。本地发生大流行,病例急剧增加,医疗系统不堪重负,危及社会稳定。

2. 启动响应。市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组研判评估疫情发展趋势,分析评估新冠肺炎流行发展趋势,提出缓疫措施和策略建议。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启动相应响应措施。

3. 响应策略。实施“延缓流行速度,压低疫情高峰”的缓疫策略,强化“筛查甄别、小区(村)封闭管理、公共区域管控”,维持基本医疗服务,维持社会基本运行,保护脆弱和高危人群,推迟严重流行高峰的到来,缓解因新冠肺炎疫情严重流行对医疗、社会资源压力,降低可能发生的严重疫情对常态医疗服务和社会运行的冲击。搭建临时医院,请求国家或者省级联防联控机制援助。

4. 响应措施

1)维持基本医疗服务。①开展医疗资源需求评估,基于对现有医疗资源和能力的评估以及对潜在严重流行规模、病例数及增长速度的预测,对区域内医疗机构床位、重症监护室、呼吸支持设备及个人防护等医疗物资、医疗卫生人员(包括专科医生、护士、检测、影像诊断等)和辅助人员(护工、保洁人员)的需求进行评估。②制定紧急医疗应对计划,包括:制定分级诊疗计划,建立分诊制度,重症患者住院救治,轻症患者在医疗机构或征用的场所(方舱医院)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及密接的密接居家隔离。制定感染控制计划和尸体处理计划。建立非呼吸感染专业医务人员后备应急队伍,开展呼吸支持和重症监护的专业培训。制定医疗服务能力冗余调配方案,有计划地次第推迟或暂停非紧迫日常医疗服务。③建立医疗卫生资源监控与调配机制,建立紧急医疗服务调配指挥机制,监控医疗卫生机构资源(床位、人员、实验室检测能力等)供需情况,合理配置,制定调配原则和临时征用隔离场所的标准和计划。监控医疗卫生机构检测试剂、呼吸支持设备、个人防护装备等医疗物资供应,制定分配原则,确定在物资缺乏时优先分配重点机构。④完善重大疫情医疗救治费用保障机制,健全重大疫情医疗救治医保支付政策。⑤开展殡葬服务资源评估,有效保障遗体接运、火化、骨灰寄存等基本殡葬服务,及时规范处置去世患者遗体,充分保障参与遗体处置人员防护物资。

2)维持社会基本运行。①保障关键行业、机构的正常运行。确定关键设施(机构)和重点岗位清单及优先顺序,根据维持社会运转、社会秩序、城市服务、疫情防控需要,评估关键岗位人员和关键设施的类别及数量,提出设施(机构)重要性、人员脆弱性相应的保护方案,制定机构运转计划。优先保障维持社会秩序(党政军机关、公安、消防)、城市生命线(水、电、煤、气)、城市服务(环卫、殡葬等)、社区防控、通讯、交通、媒体等关键岗位人员。通过征募志愿者方式,对城市生命线系统建立人员后备支援方案。加强消防安全监管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发挥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作用,开展涉疫人员转运、涉疫场所消毒、转运防疫物资等工作。②维持基本生活物资的生产供应。提出医疗物资、防护用品和生活必需品的类别清单和估计需求量,制定紧急扩产、储运、调配方案。制定加速审批、缩短生产、原材料管制的紧急政策,保障医疗防护用品和生活必需品的生产活动正常开展,满足基本供应,保障物资运输通畅。维持市场秩序,稳定医疗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物价,避免哄抢行为,保障群众生活和防护必需品。

3)保护脆弱和高危人群的措施。①制定发现、管理脆弱和高危人群的计划,关注其生活和健康需求。社区提前对辖区内的老、孤、病、残、孕、无固定收入等脆弱人群进行摸底,重点关注他们的监护照料情况,协助基层政府保障其救助途径,使其家庭基本生活不受严重影响。对老年人、慢性基础性疾病等高危人群进行健康教育,对慢性病人制定合理处方用药计划。在出现疑似症状时建立绿色通道,降低高危人群的重症和死亡风险。②为脆弱和高危人群提供社会支持,鼓励社区居民互助,组织社会工作者、招募社区志愿者,在脆弱和高危人群及其家庭因疫情受到影响时提供生活帮助,增加社会稳定,减轻社会负担。③关注脆弱人群集中的机构,预防受到疫情影响,特别注意监管场所、养老院、福利院等场所的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医疗物资的供应和生活物资的统一配送,加强防护措施,预防在此类机构中发生暴发疫情。

4)实施非药物缓疫措施。①做好病例和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管理,制定疫情快速增长时的病例管理计划,对实施家庭隔离治疗、观察的病人、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及其家庭、机构,提供健康咨询服务、感染防护指导。在交通工具、公共设施、场所实施体温筛查等。②增加社交距离,制定学校、托幼机构、工作场所等集体单位防控方案,评估聚集性疫情发生后的风险,适时采取不同规模和持续时间的停工、停业和停课措施。限制或减少集会和团体活动。限制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的人员密度。减少人员流动,评估疫情形势,必要时实施交通管制措施,发布旅行提示,减少和限制人员进出。鼓励居民减少不必要的外出,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③开展风险沟通、健康传播及个人预防,通过多种方式,建立权威可靠渠道及时通报疫情情况,开展疫情防控和个人防护知识宣传,发布健康提示和就医指南,科学指导公众正确认识和预防疾病,提高防护意识和健康素养,如佩戴口罩、保持手卫生等。④实施舆情监测和心理干预。开展舆情监测,注意一线和重点岗位人员的心理压力,开通咨询热线和团体干预措施,组织专业人员及时干预。

四、总结和评估

认真做好我市新冠肺炎疫情应对的总结和自评工作。

(一)终止应急响应和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职能

市委市政府根据情景一、情景二、情景三、情景四的评估结果和国家、安徽省、宣城市统一部署安排,适时调整和终止应急响应,发挥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职能。

(二)恢复社会基本服务

组织相关部门制订相关计划和工作方案,恢复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卫生健康等有关部门评估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社会心理与社会关系影响,根据需要对重点人群开展心理咨询、危机干预和社会工作服务。

(三)责任与奖惩

根据有关规定,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工作中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有玩忽职守、失职、读职等违纪违法行为的集体和个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组织有关部门对因参与应急工作致残、死亡的工作人员按照规定给予相应的抚恤,对应急处置期间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企业、个人的劳务和物资进行合理评估,给予补偿。

五、附则

(一)市卫生健康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变化情况、预案实施评估结果以及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或出现的新情况,及时组织修订本预案,报市政府(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批准后实施,并报宣城市卫生健康委备案。

(二)各地各部门可根据防控工作实际,制定本地本部门疫情防控工作预案。

(三)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市卫生健康委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