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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0111222F/202008-00068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山核桃脱蒲加工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 文号: 宁政办秘 〔2020〕84号
生成日期: 2020-08-17 发布日期: 2020-08-17
有效性: 有效
索引号: 11341702000111222F/202008-00068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山核桃脱蒲加工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
文号: 宁政办秘 〔2020〕84号
生成日期: 2020-08-17
发布日期: 2020-08-17
有效性: 有效
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山核桃脱蒲加工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8-17 10:32 来源: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经前期专项整治,我市山核桃脱蒲加工环境管理工作逐步规范,取得积极成效。为持续加强我市山核桃脱蒲加工环境管理,强化属地责任,规范加工行为,严厉打击山核桃蒲壳随意堆放、脱蒲加工废水直接排放污染河道水体等环境违法行为,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部署,按照《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不断改善水环境质量,实现水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
  二、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山核桃脱蒲加工污染治理措施和环境管理机制,妥善解决山核桃脱蒲加工点的环境污染问题,确保不出现山核桃脱蒲加工导致的水污染事件,达到生态与经济效益共赢,最终促进我市山核桃产业可持续发展。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脱蒲加工点水环境管理。
  1、严控脱蒲加工点数量。原则上不增加新的脱蒲加工点,特殊情况需要增加的,经属地政府同意后,组织相关部门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宁国市2018年度山核桃脱蒲加工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秘〔2018〕188号)文件要求,经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
  2、确保污水收集设施运行正常。各属地政府要组织加工户,对已完成验收脱蒲加工点的污水收集设施提前检查、维护,确保能够正常使用后,方可允许进行脱蒲加工。
  3、妥善做好脱蒲废水处理工作。各属地政府组织加工点将收集的脱蒲废水集中拖运到城市污水处理厂、南山污水处理厂代处理,严禁废水直排。废水运输费用由属地政府测算,污水代处理费用由污水处理厂测算,均由各加工点自行承担。
  4、强化脱蒲废水转运精细化管理。进一步完善转移台账,转运容器上要设置刻度及对应容量,转运台账上要有明确的刻度及容量记录。各属地政府要将转运车辆及时向生态环境分局报备,否则一律不得从事脱蒲废水转运工作。
  5、严厉打击非法脱蒲加工行为。禁止露天脱蒲加工,露天堆放蒲壳;禁止脱蒲加工废水不经收集直接外排及进入河道;加工及堆放场地必须硬化处理;对未达到相关要求擅自生产、产生废水污染的,生态环境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
  (二)加强山核桃蒲壳堆放及转运监管。各属地政府负责山核桃蒲壳临时堆放点的选址和建设,临时堆放点不得临近河道,堆放地面必须硬化防渗处理,配套废水收集槽、收集池和防雨淋设施。并结合垃圾转运系统,组织农户将分散的蒲壳收储袋装、统一转运到司尔特有机肥厂妥善处理。
  (三)加强外来流通领域管理。9月1日至9月20日,云梯乡政府会同交运局、公安局在千秋关设立卡口,开展联合执法,将防止污染转移纳入阶段性工作内容。
  四、工作措施
  (一)落实部门职责。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山核桃脱蒲加工环境管理工作。各属地政府负责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照管理要求,强化加工环节管理,做好污水、蒲壳收集和转运;禁止辖区内加工户开展对宁国市外代加工业务,确保各项环境管理措施落实到位。水利局负责对照“河长制”管理工作要求,组织人员做好山核桃脱蒲加工期间的巡河工作,严禁加工污水排入河道。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加强执法检查和督查管理,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负责做好脱蒲废水转运车辆信息与住建、城管、公安及污水处理厂等部门对接;设立山核桃加工环境违法行为专项整治举报电话(12369)。住建局、经开区管委会负责督促城市污水处理厂、南山污水处理厂做好接收山核桃脱蒲废水处理先期准备工作。公安局(交管大队)负责做好转运蒲壳、废水车辆的路线保障工作,保障执法秩序。城管执法局负责依法打击在城区范围内擅自倾倒废料违法行为。供电公司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违法加工点查处工作。
  (二)严格督查检查。市政府督办室负责,对各乡镇山核桃脱蒲加工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并将督查结果在全市进行通报。
  (三)加强舆论宣传。各属地政府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山核桃脱蒲加工环境管理宣传。鼓励农户脱蒲机械上山、就地脱蒲还林,减少山核桃脱蒲加工中对环境的污染;鼓励商户收购加工点收购水籽或干籽;向所有加工户现场宣传山核桃蒲壳随意倾倒、废水直排的环境危害,以及相应违法行为所对应的惩处措施。

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