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沥溪街道办事处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宁国市河沥溪街道办事处> 农业农村政策
索引号: 11341702003256415Y/202009-00006 组配分类: 农业农村政策
发布机构: 河沥溪街道办事处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其他
名称: 关于进一步做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 的意见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9-23 发布日期: 2020-09-23
索引号: 11341702003256415Y/202009-00006
组配分类: 农业农村政策
发布机构: 河沥溪街道办事处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其他
名称: 关于进一步做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 的意见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9-23
发布日期: 2020-09-23
关于进一步做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 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0-09-23 17:49 来源:河沥溪街道办事处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进一步做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

的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省农业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深化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意见》(民基字[2014]169号),推进我市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提高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现就进一步做好我市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规范村务公开的组织实施

(一)规范村务公开内容。进一步规范村务公开目录,明确我市村务公开内容,包括政务公开事项、财务公开事项和村级事务公开事项三个方面(后附《宁国市村务公开目录》)。各乡镇(街道)和村可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细化村务公开内容。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的意见》(宁办发[2015]37号)精神,将财务公开作为村务公开的重点,全面推进“菜单式”公开,对所有的收入、支出项目要逐笔据实公开,不得设“其它”项目,不得以财务报表代替财务收支明细项目,要真正让群众看得懂,看得明白。

(二)规范村务公开时间和程序。村务公开的时间:每季度首月15日前,涉及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利益的重大问题以及群众关心的事项及时公开。集体财务往来较多的村,财务收支情况按月公布。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单项工作在完成后一次性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村务公开的基本程序(四步公开法):即村民委员会依照法规和政策提出公开的具体方案;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方案进行审查、补充、完善;提交村“两委”联席会议讨论确定;村民委员会通过村务公开栏等形式公布。财务公开内容须经乡镇(街道)农经部门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经村报账员、村务监督委员会负责人和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村务监督委员会印章后公开。村民对公布的内容有疑问的,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村务监督委员会投诉,也可以直接向村党组织或村民委员会询问,村民委员会应在10日内予以解答或重新公布。

(三)规范村务公开形式。坚持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规范和创新村务公开形式。一是规范载体。以村为单位,在便于群众观看的地方设立固定防雨的村务公开栏,公开栏面积不小于8平方米,设立意见箱,并保留和使用好自然村的公开栏。二是分类管理。要根据村务公开的内容实行分类管理,上下联动公开。对于公共政策及部分政务公开事项应充分利用乡镇(街道)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乡、村联动;对于财务及一般性村级事务,在村务公开栏公开的同时,以“简报”、“明白纸”的形式向村民小组延伸;对于涉及个别村民小组村民利益的事项,如“一事一议”等,要实行组务公开。三是创新公开平台。要利用数字电视、广播、网络、微信群等现代信息技术形式进行村务公开。提倡利用乡镇(街道)的网络平台,通过建立村务公开页面,推行村务公开网络化,方便农民群众和有关部门及时、有效、长久地进行查询和监督,实现从办理结果的公开,向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公开延伸。

二、进一步完善村级事务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议事规则

(一)规范村级事务民主决策。深入实施“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凡是涉及维护群众基本权益、强化集体资产管理、发展集体经济和农村公益事业等村级重大事项,以及与多数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问题,都要在村党组织领导下,按照村党组织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决议的程序进行决策,决议的内容和实施结果向全体村民公开。各乡镇(街道)可结合实际,对“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进行深化拓展,进一步健全完善村级事务民主决策程序,同时抓好制度落实,切实保障村民利益。

(二)完善村级事务民主管理。一是健全规范化管理制度。村“两委”在换届后要及时修订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议事规则、财务管理制度等,进一步明确村民的权利和义务,明确村“两委”及村级各类组织的职责、工作程序及相互关系。在责、权、利明晰的基础上,以民主的形式,推进村级各项公共事业的发展。二是发挥村民理事会作用。要通过民主的方式组建村民理事会,健全理事会运行机制,注重发挥理事会在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村级公益事业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三是规范集体财务收支审批程序。乡镇(街道)农经站要加强对村级财务活动的指导和监督,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规范村级财务活动,经村务监督委员会集体审核确定为不合理的开支,不得由村集体财务报销。

(三)加强村级事务民主监督。一是完善集体财务审计制度。村干部任期届满或离任时必须进行审计。审计内容主要包括:集体资产的管理使用、财务预决算、财务收支、生产经营和建设项目的发包管理、集体的债权债务、上级划拨或接受社会捐赠的资金、物资使用情况和群众要求审计的其他事项。对侵占集体资产、资源和资金的,要责令如数退赔,并依法处理;涉及违法违纪、需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二是完善民主评议工作制度。民主评议对象为村“两委”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班子成员、村民组长以及享受由村民或集体承担误工补贴(工资)的其他村务管理人员。推行“年初承诺、年内践诺、年终评诺”的“三诺”工作机制,强化对新任村干部履诺监督考核。民主评议由乡镇(街道)组织,通过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与村民座谈等形式进行。民主评议一般每年进行一次,评议结果与村干部的使用和补贴(工资)标准挂钩。对连续两次被评为不称职的,是村党组织成员的,按党内有关规定处理;是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其职务终止;是村集体经济组织班子成员的,责令其辞职;是聘用人员等其他村务管理人员的,应予解聘或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依法作出处理。

三、进一步加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一)健全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要把加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健全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共同参与、民政所牵头组织协调的领导体制与工作机制。要根据新的形势、新的任务不断调整充实领导机构成员,做到任务明确、职责清楚、履职到位,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的新局面。

(二)加强督促检查。健全和落实监督检查制度,进一步推进以健全村务公开民主管理长效机制为主要内容的规范化建设。各乡镇(街道)要依据《安徽省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乡镇(村)测评标准》,认真开展以健全村务公开组织、落实村务公开到位、推进民主管理制度为主要内容的规范化建设。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农委等相关部门将定期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督查,掌握工作情况,发现和解决村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把督查情况纳入年终考核。

(三)加大培训力度。各乡镇(街道)要采取多种形式,开辟多种途径,做好对村“两委”成员的教育培训工作,要加大对新任村“两委”成员、村民小组长、农村财会人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和村民代表的培训力度,提高他们的政策水平和依法办事、带领群众致富的能力,发挥他们在村务管理中的积极作用,使他们善于用民主协商的方法、公平公正的方式推动各项工作,协调落实农村社区建设与管理的相关事务,逐步形成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机结合,适应农村改革发展新形势的管理与服务新机制。

(四)完善档案管理。村务档案是村民行使民主监督权利的重要查证依据。村“两委”、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建立健全村务档案,及时对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电子等各种资料和会议记录 进行整理归档并统一保存。村务档案由专人负责归档、保管和使用管理。村应当设立专门的档案柜,建立综合档案室,并逐步实现档案管理的现代化。

附:宁国市村务公开目录

 

 

2015年11月30日   

 

 

 

 

抄送:中共宣城市委组织部、宣城市农业委员会、宣城市民政局。

宁国市村务公开目录

 

一、政务公开事项 

1.各级党委、政府支农惠农政策;

2.计划生育有关政策、法规;

3.农村征兵政策措施; 

4.村庄规划、征用征收土地和宅基地审批及补贴政策措施;

5.农村合作医疗、养老保险、大病救助、低保、五保、优抚等各项社会保障政策;

6.国家各项补贴农民、资助村集体政策落实情况;

7. 村委会协助乡镇(街道)开展工作情况和涉及村民利益、村民普遍关心的其他事项。

二、村级事务公开事项 

1.村党组织、村委会、村务监督委员会组成人员及分工情况;

2.村委会任期规划、任期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

3.美好乡村建设规划方案及实施情况;

4.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制定的有关本村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制度; 

5. 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定或决议的实施情况;

6. 村干部奖惩、民主评议结果;

7.“四议两公开”事项执行情况; 

8.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情况; 

9.村集体土地征用征收及补偿情况; 

10.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情况; 

11.村集体资产、资源的使用、承包、租赁、出让情况; 

12.村民宅基地批建情况; 

13.各种农业补贴政策落实情况; 

14.计划生育政策落实及奖惩兑现情况; 

15.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及大病救助情况; 

16.农村五保供养及低保人员情况;

17.移民扶持情况;

18、征兵工作情况;

19、农村社区服务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

20、村民意见、建议反馈及落实情况;

21、群众比较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应当让群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其他事项。 

三、财务公开事项

1.村民代表会议通过的村年度财务收、支预决算方案; 

2.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得收入和支出详细情况; 

3.村委会及村民组干部报酬情况;

4. 村干部任期及离任审计情况;

5.村公益事业建设资金收支情况;

6.村集体经济债权债务情况;

7.村经济合作社的收益和股份分红情况;

8. 各项支农惠农资金发放情况;

9.土地征用征收补偿及资金分配情况;

10.优抚、低保、救灾救济、移民补偿、大病救助等款物发放情况;

11.各级政府及社会各界支持美好乡村建设的各项资金及其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