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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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55631526X5/202009-00002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宁国市人社局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名称: 关于开展2020年度宁国市工程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9-04 发布日期: 2020-09-04
关于开展2020年度宁国市工程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04 10:07 来源:宁国市人社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乡镇、街道,各有关单位:

为了认真做好2020年度我市工程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根据省、市有关职评文件精神,现将有关申报评审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和范围

全市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包括乡镇、个体、私营企业中从事工程技术工作且符合有关评审标准的人员。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离退休(含返聘在岗)人员不得参加评审。

二、具体报送材料如下(助理工程师、技术员申报材料)

1.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情况一览表(将电子版发送至2319661730@qq.com邮箱)

2.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单位公示证明,用人单位须签署审核意见、加盖单位公章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一份(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学历专业与所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可直接认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在表格封面右上角注明认定; 申报破格评审、转评的,在表格封面右上角注明 破格转评

4.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聘书、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还);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需登录宣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在线网站(http://xc.zjzx.ah.cn/index.action)完成公需课学时

5.申报技术员职称人员需独立撰写所从事专业技术总结1篇;申报助理级职称人员需独立撰写所从事专业技术总结2篇。总结应结合申报者的工作实践,由单位签章、分管领导签字确认。

6.其它反映申报者专业技术工作实绩的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背面写上单位及姓名)

申报材料中,复印件一律采用A4纸幅、单面印刷。申报者在提交材料时,一律采用无破损的牛皮纸档案袋,请将《申报材料目录清单》(附件6)贴于档案袋封面,其他材料按照清单所列顺序摆放。申报人员应按要求规范整理并提供评审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不予接收。

三、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2020924日起至930日止,材料报送至宁国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人民路就业与社会保障服务中心7楼),联系电话:4036684

四、收费标准

根据皖价费(200572号文件,初级评审每人100元,破格评审另按每人100元收取面试答辩费。

特此通知

 

附件:1.2020年宁国市工程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况一览表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3.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单位公示证明

4.宁国市工程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

5.宁国市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破格申报工程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新修订)办法

6.申报材料目录清单



宁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