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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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76475761XE/202009-00025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宁国市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关于市政协第十届宁国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8号提案的答复(B)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9-04 发布日期: 2020-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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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宁国市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关于市政协第十届宁国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8号提案的答复(B)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9-04
发布日期: 2020-09-04
关于市政协第十届宁国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8号提案的答复(B)
发布时间:2020-09-04 09:33 来源:宁国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翟毅旭委员:

您在市政协第十届宁国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惠民‘菜篮子’工程建设的建议”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并综合商务局、财政局、融媒体中心等单位意见,现将结果答复如下:

一、惠民“菜篮子”工作开展方面。市委、市政府历来重视“菜篮子”工程建设,2013年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蔬菜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宁政办﹝2013﹞43号)、2015年出台《关于印发宁国市保障性蔬菜基地挂牌保护认定和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宁政办﹝2015﹞20号)、2014-2019年每年都印发《宁国市20xx年“菜篮子”工程建设实施方案》,认真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保障蔬菜市场供应与质量安全,扎实推进我市蔬菜基地建设、市场流通、科技服务和质量安全管理,保证“菜篮子”产品长期有效供给,保障城乡居民生活需要。

二、政策扶持方面。一是在生产领域。2018-2020年市财政分别安排我单位年度财政资金70万、68万、68万用于蔬菜基地建设,老基地挂牌保护补助、质量安全和蔬菜“三新”试验示范等;同时对符合农业产业化发展政策的,市财政也给予相关主体奖补扶持。二是在市场流通体系建设。对符合《农贸市场建设标准与管理规范》的新建或改造的项目;对百亩以上的蔬菜生产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产品流通企业开设蔬菜直销店给予一定补贴。三是在政策性农业保险方面。加大特色农业保险支持和覆盖力度,降低参保门槛,扩大参保范围,防范自然灾害风险带来的不确定性,提高菜农生产积极性,今年全市蔬菜大棚保险参保面积近千亩。

三、加强调研与宣传。4月14日,市政协十届三十五次主席会议就惠民“菜篮子”工程建设情况进行了重点协商,调研并视察了蔬菜基地建设、农批商城和超市菜篮子产品产销情况,形成了相关意见和建议;在宣传方面,市融媒体中心每年都安排采编记者在节假日“菜篮子”生产销售、农时生产关键季节、防灾抗灾等方面开展宣传报道,让市民了解我市“菜篮子”生产供应情况。

根据您的建议,下一步我们要从以下方面来加强和完善我们的工作。

一是完善支持政策。我局将会同发改(物价)、财政局、商务局等部门,在现有政策的基础上,参考周边县市区好的做法,修订或完善涉及“菜篮子”工程生产、流通等环节的补助条款,进一步提高“菜篮子”产品生产水平和组织化程度,增强流通设施能力建设,提高“菜篮子”产品自给率;通过整合涉农项目资金,支持蔬菜基地道路、大棚、排灌等配套设施建设,提高基地生产水平。

二是增强流通活动。坚持“菜篮子”生产和流通并重,着力抓好政府农产品营销平台建设,不断改善流通环境。积极探索建立大型商超、农批企业与农产品生产基地建立长期产销合作关系,开展订单式生产,引导蔬菜基地根据市场需求来种植,避免跟风种、盲目种,推动蔬菜产业供给侧改革;加强“网上菜篮子”培育和发展,鼓励发展生鲜电商、网上直销、净菜加工配送等新型业态,减少销售中间环节,降低流通成本;同时,还要从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入手,不断完善“菜篮子”产品流通体系,提高市场调节能力。

三是增强质量安全监管能力。通过农业综合执法改革,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大力推广“菜篮子”产品标准化生产,建立无公害农产品基地,从源头保障产品质量安全,使“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进一步提升;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市场巡查和监管力度,认真履行管理责任,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环境卫生和食品安全管理。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多提意见。



宁国市农业农村局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