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8月份全市共接群众价格咨询、举报、投诉1件,市长热线电话1件。
二、8月份主要调查处理1件:
1、1人反映“车辆停放河沥溪八里事故中心停车场内,取车需要支付停车费500元,后协商支付400元,收费过高不合理”问题1件,回复如下:经调查了解,投诉人驾驶车辆(皖S2**27为小型货车)在梅林桥头路段发生事故,由被投诉方道路清障施救服务企业实施清障救援,收取施救费400元,并非投诉人所述停车费。根据《价格法》、《安徽省定价目录》规定,普通公路清障救援服务收费不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由经营者自主制定市场调节价,救援服务双方自主选择、协商确定服务内容、项目、收费标准,达成合约后双方均应当遵守协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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