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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6001T/202008-00026 组配分类: 主动回应
发布机构: 宁国市公安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主动回应】关于中溪街道7处违停自动抓拍设备布点情况再公示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8-26 发布日期: 2020-08-26
【主动回应】关于中溪街道7处违停自动抓拍设备布点情况再公示
发布时间:2020-08-26 16:51 来源:宁国市公安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有效遏制乱停乱放交通违法行为,全力保障道路交通环境安全、畅通、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规定,我队先后在中溪街道设置7处违停自动抓拍系统,对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占用道路停放的交通违法行为(限停150秒)进行拍摄并依法予以处罚(违法代码:1344,罚款200元,记3分)。现对以上违法抓拍设备的布点情况再次进行公示。

设置点位如下:
序号
点位名称
限停时间
处罚标准
1
中溪滨河路与亚新科大桥路口
150秒
违法代码:1344
罚款200元
记3分
2
中溪邮政储蓄银行门前
3
中溪大酒店门前
4
老中溪大桥路口旁
5
狮桥森林派出所旁
6
中溪村委会往东南100米处
7
中溪街道花园街违停

敬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共同营造平安、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公告

宁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