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宁国市政府(办公室)> 财政专项资金> 管理和使用情况> 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索引号: 11341702000111222F/202008-00022 组配分类: 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发布机构: 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关于下拨2020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的通知 文号: 宁应急〔2020〕86号
生成日期: 2020-08-07 发布日期: 2020-08-07
索引号: 11341702000111222F/202008-00022
组配分类: 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发布机构: 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关于下拨2020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的通知
文号: 宁应急〔2020〕86号
生成日期: 2020-08-07
发布日期: 2020-08-07
关于下拨2020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8-07 15:03 来源:宁国市应急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全市洪涝灾害情况,按照安徽省财政厅《关于预拨2020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的通知》(皖财建〔2020〕772号)要求,经研究并报请市政府同意,现将2020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分配下达(具体金额见附表),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拨的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主要用于今年洪涝灾害期间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和因灾损房维修救助。
  二、各地要按照《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20〕245号)有关规定,严格加强救灾资金管理,严禁挤占、截留和挪用。要按照受灾群众自救能力,重点保障受灾低保户、残疾人困难家庭和因灾倒损房户,不得平均分配。救助标准原则上户均不低于300元,因灾损房维修按每户2000元予以救助。
  三、本次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发放要实行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专款专用,接受社会监督。救灾资金通过“一卡通”直接打卡发放到户
  四、各乡镇、街道“一卡通”发放表于2020年8月17日前报市应急局救灾和物质保障科(联系人:方经纶、申晨,联系电话:4025006)。
  附件:宁国市2020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分配方案。

2020年8月7日

宁国市2020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分配方案

序号

乡镇、街道

金额(万元)

备注

1

河沥溪街道

4

2

西津街道

4

3

南山街道

4

4

汪溪街道

4

5

竹峰街道

6

6

梅林镇

10

7

中溪镇

10

8

宁墩镇

10

9

南极乡

16

10

万家乡

12

11

仙霞镇

10

12

云梯乡

5

13

霞西镇

16

14

甲路镇

17

15

胡乐镇

16

16

港口镇

6

17

方塘乡

10

18

青龙乡

10

合计

1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