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金融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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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5900R/202008-00029 组配分类: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 宁国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金融监管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宁国市财政局2020年下半年工作计划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8-06 发布日期: 2020-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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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 宁国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金融监管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宁国市财政局2020年下半年工作计划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8-06
发布日期: 2020-08-06
宁国市财政局2020年下半年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0-08-06 15:44 来源:宁国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金融监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1. 全力抓好预算收支执行。积极协调组织收入,强化征管,按照 “以月保季,以季保年”的思路,做到应收尽收,确保年初收入目标的实现。妥善调度资金,落实重点支出保障政策。加强对支出预算执行的分析,对支出预算执行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及时进行研究并加以解决。关注民生,加快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下达进度。尤其是做好特殊转移支付和特别国债资金分配和使用,依托扶贫资金监控系统加强直达资金的监管。

2. 加强财力统筹力度。积极应对税收低位增长和新冠疫情等带来的财政支出压力,进一步统筹上级资金和盘活存量资金,以弥补当年收入短收带来的支出缺口。一是继续加大对财政专户和部门结转结余资金的清理力度;二是坚持对同一类型的项目,符合上级下达的资金使用要求的优先使用上级资金和存量资金,最后再使用本级预算安排的资金。

3. 完善财政管理体制。启动新一轮经开区财政管理体制调研,在保持现有财力格局总体稳定的基础上,合理划分市财政与开发区财权和支出责任,对上轮体制进行总结完善,借鉴其他发达地区先进的经验,制定新一轮经开区财政管理体制。开展第八轮乡镇管理体制调研工作,对第七轮乡镇财政管理体制运行情况开展调查,掌握各乡镇三年来的财政资金运行情况全貌,为第八轮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文件出台提供依据。

4. 做好预算编制工作。按照“保重点、控一般、促统筹、提绩效”的预算管理要求,坚持量入为出、统筹兼顾、勤俭节约、讲究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根据省财政厅统一部署,尽早启动2021年预算编制工作,压实预算部门主体责任,编细编准预算项目,提高预算编制水平。从严从紧做好单位预算基础数据和资料的审核和把关,按时按效完成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

5. 全面完成年度隐性债务化解计划。今年我市隐性债务化解计划为4.66亿元,在上半年化解的基础上,积极调度预算资金,结合隐性债务到期情况,确保全面完成年度化解任务。

6. 严格做好新增债券资金使用,督促债券资金使用单位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不断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

7. 做好专项债谋划和发行使用。配合完成宁国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宁国市乡村振兴生态旅游富民开发项目、宁国市补短板强弱项目文化体育设施提升项目的申报工作。同时,做好下半年下达限额的债券资金发行及使用。

8. 根据2020年末政府债券余额和到期情况,测算明年还本付息金额,编制好2020年政府债务预算,确保还本付息资金落实到位。

9.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支出标准和定额,拟出台《关于规范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收交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将对我市差旅费管理办法的更加细化,同时对费用收交管理做出明确规定。

10. 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障专项资金管理,按照政策规定,将应纳入专户管理资金足额纳入专户管理。加强资金监管,配合开展各项社会保障资金的专项检查。加大自查自纠力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继续加强与上级部门的联系与沟通,积极争取上级各项补助资金。

11. 分月分计划做好2020年度法治财政建设计划、依法行政计划、“谁执法谁普法”计划等工作;及时做好“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收集财政近年来相关工作资料,尽力创作“财政法治宣传”微视频原创宣传,打造财政法治文化,提升财政文化软实力。

12. 继续开展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及时做好代理记账机构设立审批、年度年检、会计信息和业务规范质量检查等工作。做好2020年会计继续教育工作。继续宣传学习新《会计法》,新《政府会计制度》等各项会计准则制度。

13. 进一步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做好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目录更新情况的转载工作;对上级财政部门取消、减免、停征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政府性基金项目政策予以转发,督促执收部门严格按政策执行到位;做好非税收入核算系统的核算工作;做好非税收入新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及时联系协调软件公司为执收单位非税收入征缴做好保障工作。

14. 结合《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02号令),积极做好政府购买服务相关政策宣传工作,根据省厅下发的政府购买服务目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完善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目录清单。

15. 土地出让金管理。严格预算执行,统筹做好资金保障,及时做好预算调整。严格按照年初人代会批准的预算批复执行,结合土地出让金征缴入库情况,对下半年项目资金支付做好保障,及时做好预算调整工作。

16. 贯彻、落实财政部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政策。遵照特殊转移支付机制,依托扶贫资金一体化平台系统,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直达资金使用要求,认真做好2020年度特殊转移支付、抗疫特别国债等直达资金的调拨、拨付工作。点对点将资金支付到最终收款人,严禁将资金划拨到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严禁将资金划拨给国有投资平台公司。国库科将按要求汇总报送直达资金拨付情况月报表、及时反馈、上报资金监控工作情况。

17. 组织部门和单位编报2019年度政府(部门)综合财务报告。2019年执行新会计制度准则,实行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双轨制平衡记账。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方法、编制主体范围、报表种类、编制方法、抵消规则等发生重大变化。为做好新旧制度的衔接,指导全市181个预算单位进行权责发生制财务报告的数据收集,组织学习新的报表合并方法、报表体系和分析指标的管理办法。通过严格编报,让部门和预算单位摸清人员、资产家底,进一步加强单位基础数据管理,为预算动态监控和分析决策提供依据,最终达到提高财政管理水平的目标,并为下年度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全面公开打下扎实基础。

18. 进一步细化政府、预算单位决算公开内容、规范流程、完善公开方式,督促预算单位按时、按质进行决算公开,会同相关科室对全部预算单位公开情况进行逐一检查,不遗漏任何一个单位,力保决算公开及时、全面、正确,努力提升决算公开水平。

19. 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民生工程建设,支持水利工程建设,支持做好护林防火,生态公益林管护及农村造林绿化工作,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20. 突出强农惠农服务,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及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壮大,及时拨付各项惠农资金,包括2020年稻谷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生猪无害化处理补贴、移民直补、退耕还林补贴等。

21. 根据《宁国市人民政府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组织实施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收缴工作,科学合理编制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2. 完善政府向人大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会商与沟通,开展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资产清查摸底工作,全面摸清我市国国有资源、公共基础设施及政府储务物资分布情况,落实相关部门的主体责任,确保国有资产、资源安全完整。

23. 继续深入推进市属国有企业改革转型发展。一是探索建立权责清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和国资委“三定”规定,建立完善权力和责任清单,落实以管资本为主的要求,明确履职重点,厘清国资委与出资人的职责边界,加大授权放权力度,结合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治理能力、管理水平等改革发展实际,根据企业的不同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授权放权,充分激发微观主体活力。并根据职能转变进展情况,对清单实施动态调整,规范权责事项履职内容和方式。二是完善企业内部法人治理结构。依法制定或审核公司章程,推动各治理主体严格依照公司章程行权履职,充分发挥公司章程在公司治理中的基础作用。依据股权关系向出资企业委派董事监事或提名董事监事人选,规范董事监事的权利和责任,强化对外部董事的监督管理,督促履职尽责,加强沟通,健全工作联动机制,更好落实出资人意志。

24. 严格执行第七轮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完成2020年度各乡镇体制结算工作;积极为乡镇培植税源,增加税收收入出谋划策;做好乡镇总部及交通运输业扶持政策兑现资金结算工作。

25. 继续稳妥推进财政惠民资金发放存折更换社保卡工作,督促乡镇财政所做好“一卡通”系统基础信息维护工作,确保补贴及时发放。

26. 扎实开展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工作。积极参与奖补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督工作,进行奖补项目全面复验、资金拨付工作,充分发挥财政奖补资金作用;制定2021-2023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三年规划,持续推进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建设工作。

27. 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严格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及执行。部门采购项目严格执行“先预算、后采购”的预算管理制度,按照“应编尽编、编实编细”的原则,按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凡属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的事项必须按要求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并尽量使政府采购预算与当年采购项目实际资金支付需求相一致。对未编制采购预算,原则上一律不审批办理采购手续。

28. 进一步加大对政府采购重要工作环节的规范化管理力度,不断优化采购程序和采购方式,实现采购活动科学合理,提高政府采购活动效益。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效益,认真摸清和掌握政府采购领域中存在的问题,重点查找管理制度、监管制度、操作执行、标后监管、合同履约验收等方面存在的缺点和薄弱环节,下半年在全市开展一次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工作。

29. 配合部门继续加大对我市成熟项目的摸排力度,积极对上争取项目资金,为我市经济发展提供强力支持。

30. 保障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工农村安全饮水等民生工程资金落实;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小河流治理、农村公路建设、环境保护等项目的资金拨付;做好棉花价格补贴、石油价格改革补贴等各类补贴兑现工作。

31. 加快工程、培训类民生工程实施进度,敦促相关牵头单位整改和落实,力争在实施进度上尽量超前。

32. 加强检查。民生办适时会同相关部门开展民生工程专项检查,督促民生工程项目加快实施,确保项目早建成群众早受益。

33. 完成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全面上线工作。

34. 完成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的上线工作。

35. 继续做好PPP项目相关工作。对推出的PPP项目,指导督促各部门完善新平台录入工作;配合完成城北新城综合开发PPP项目、安材、党校迁扩建及配套路网PPP项目、城市公园绿地PPP项目、港口生态园PPP项目的变更工作;控制投资总额,确保财政承受能力不突破红线。

36. 继续做好普惠金融贷款贴息、政策补贴工作

37. 突出围绕“7+4”类机构的监管与指导监管职责,切实做好对“7+4”类机构的行业监管与风险防范。督促各地、各部门切实做好自身属地、监管领域的“非法集资”、“资金霸”违法活动线索排查与综合整治, 做到“不留死角、全面见底”。

38. 8月底前、9月底前,完成2020年3季度人民币存贷款考核调度工作。

39. 12月底前,力争完成宣城确定宁国市2020年金融工作指导性目标:人民币贷款增量28亿元;省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企业家数17家(其中:科创板挂牌企业不少于12家);新型政银担新增额9亿元;税融通累放额4.7亿元。力争做大新增直接融资额,全力提高任务完成率。

40. 11月底前、12月底前,完成2020年4季度人民币存贷款考核调度工作。

41. 12月底前,配合宣城市局、力争推动“中小企业金融综合服务平台”落地建设并尽快投入使用,进一步助力我市信贷投放稳步增长。

42. 扎实推进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提升机关服务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