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根据《关于建立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29号)要求,按照省人社厅统一部署,我市认真开展了2020年企业薪酬调查工作。
本次薪酬调查通过抽样方式确定我市60家样本企业,涉及生产制造、批发零售、交通运输、餐饮服务、教育体育等多个行业,调查内容包括企业人工成本情况和劳动者工资报酬情况,相关数据由企业通过网络直接填报。
为获得准确高质量的调查数据,我市精心组织,严格要求开展调查工作。一是落实调查力量,及时组建企业调查队伍,确保专人负责填报;二是加强业务指导,精心组织参加省厅培训,通过建立微信工作群、现场实操指导,认真指导企业进行系统数据填报;三是严格数据审核,确保填报数据填报及时、真实、有效。
截至目前,我市60家样本企业全部完成数据采集和报送工作,采集数据样本5003个。通过开展此项调查,将为指导企业合理确定职工薪酬水平、制定企业工资分配宏观政策和完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持。(劳动关系科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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