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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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783081862F/202006-00090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宣城市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关于市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 66号(B)提案的答复 文号: 宁环〔2020〕82号
生成日期: 2020-06-10 发布日期: 2020-06-10
关于市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 66号(B)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06-10 10:49 来源:宣城市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刘青松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山核桃加工企业废水无害化处理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我局收到您的提案后,高度重视,立即对您的提案中所涉及的内容认真调研,制定计划抓好落实:

因我市山核桃加工企业大部分为季节性生产,且企业分布较为分散,统一要求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存在运维难以保障、企业投资过大等实际困难。我局要求企业或者加工点根据自身实际生产性质、规模采取不同的污水处理方式。

一、加强对山核桃加工企业环境监管

以排污许可证的核发为抓手,加强对重点山核桃加工企业环境监管。一是要求企业根据企业生产实际建设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污水处理设施,加强设施运维管理,确保设施稳定运行,废水达标排放。二是加强日常环境执法检查,将山核桃加工企业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名单中,在重点加工时段按照要求对山核桃加工企业开展双随机检查,严格执法,督促企业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减少对外环境的影响。三是严厉打击企业违法排污行为,对企业的偷排漏排、超标排放等行为坚决予以打击。四是加强宣传引导和技术帮扶,向企业积极宣传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和违法行为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进一步增强企业的环境守法自觉,同时对企业在环境管理中遇到的问题积极予以技术支持。

二、开展山核桃脱蒲加工专项整治

 自2018年开始,每年在山核桃采收季节开展山核桃脱蒲加工专项整治,探索建立了“申报备案-完善设施-验收供电-废水处理”的山核桃脱蒲加工废水处理流程。

今年,我局将继续开展山核桃脱蒲加工专项整治,完善山核桃脱蒲加工废水处理流程。一是严格控制加工点数量,在原有布点基础上原则上不新增脱蒲加工点。二是确保加工点污水收集设施运行正常,组织属地政府提前对各加工点的脱蒲废水收集设施进行检查验收,废水收集设施无法正常使用的一律不得进行脱蒲加工。三是做好脱蒲加工废水转运和处理工作,组织属地政府对加工点收集的脱蒲加工废水按要求转运至城市或者园区集中污水处理厂经处理达标后排放,规范废水转运台账记录,确保所有废水均得到收集与处理。四是严厉打击非法脱蒲加工和废水直排等环境违法行为,山核桃脱蒲采收季节,我局将加强巡查,对私自进行脱蒲加工、脱蒲加工废水不经转运处理直接外排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部门处理。五是加强宣传,采取多种宣传方式,鼓励农户脱蒲机械上山,就地还林,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三、建立废水处理长效机制

今年,我局根据要求制定了《宁国市山核桃产区污染治理五年行动方案(2020-2024)》和《宁国市2020年度山核桃产区污染治理工作方案》。一是建立乡镇出入境跨界断面监测机制。每季度对乡镇跨界断面水质进行监测,将监测结果予以通报,并纳入乡镇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在山核桃采摘季节,对重点乡镇实施加密监测,实时掌握水质状况。二是报请市政府,拟通过招商形式在山核桃主产乡镇布局一至两座小型污水处理厂,专门处置山核桃等农副产品加工废水,减少污水处理成本,确保加工废水达标排放。

今后我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强联防联控,从源头控制、执法监管、机制完善几个方面加大力度,通过几年的专项整治,力争山核桃产业废水治理取得较好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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