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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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5124U/202007-00035 组配分类: 其他解读
发布机构: 宁国市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报纸解读】《中安在线》报道宁国市全面推行低保特困审批权限委托下放工作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7-28 发布日期: 2020-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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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宁国市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报纸解读】《中安在线》报道宁国市全面推行低保特困审批权限委托下放工作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7-28
发布日期: 2020-07-28
【报纸解读】《中安在线》报道宁国市全面推行低保特困审批权限委托下放工作
发布时间:2020-07-28 14:41 来源:宁国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7月27日,《中安在线》报道宁国市全面推行低保特困审批权限委托下放工作,现将相关文件解释如下:

一、审批权限委托下放依据及背景

2019年,我市被列为全省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县市,根据省、宣城市要求,我市制定印发了《宁国市社会救助综合试点改革工作方案》,探索开展了社会救助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一是打造了救助平台,建设了宁国市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信息平台,开发了社会救助移动APP和微信公众号,探索利用移动终端开展自助申请、主动救助,实现让困难群众“少跑路、不跑路”的目标。二是明确了核算标准。制定出台了《宁国市救助申请家庭收入核算细则》,进一步明确了申请救助家庭的收入核算办法,量化了家庭收入核算标准,细化了收支相抵的具体项目,优化了赡养费测算方法。三是创新了核查机制。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第三方机构,参与城乡低保、特困供养核查工作,有效解决基层人手不足问题。

2019年4月,省民政厅印发的《关于开展社会求助综合改革试点的通知》(皖民社救函〔2019〕122号)就明确要求,各地要探索开展城乡低保及特困人员供养审批权限委托下放工作。2020年初,省民政厅及宣城市民政局在今年工作要点中强调,要持续推进社会救助综合改革,全面推行低保审批权限委托下放乡镇(街道),并明确我市作为省级试点县市,于今年完成此项改革任务。

2020年4月份,我局就着手准备审批权限委托下放相关工作,拟定了《宁国市城乡低保及特困人员供养审批权限委托下放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4月30日,召集各乡镇(街道)召开了座谈会,就审批权下放的相关工作职责、审批时限、人员配备等方面进行了充分座谈交流。5月15日至25日,我局通过党政办公平台向各乡镇(街道)及市直各单位征求意见。6月8日,我局就审批权限委托下放工作向宣城市民政局做了报告,宣城市局对方案提出了修改意见。7月7日,市十六届人民政府滴39次常务会讨论通过此方案。7月20日,市政府办公室正式下发《关于印发<宁国市城乡低保及特困人员供养审批权限委托下放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宁政办秘〔2020〕75号)。

二、审批权限委托下放内容

根据《安徽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皖民社救字〔2016〕185号)和《安徽省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皖民社救字〔2017〕129号)文件要求,目前我市城乡低保及特困供养工作程序是按照居民申请,乡镇(街道)受理、审核,市民政局审批的程序实施。

202081日起实施的审批权限下放工作,一是简化优化救助审批流程,围绕“减环节、简手续、提效率”目标,将低保申请办理“三环节、十步骤”简化为“三环节、八步骤”,并同步取消“二榜公示”,审批时限由43个工作日缩短至20个工作日;将特困申请办理“三环节、九步骤”简化为“三环节、七步骤”,并视情取消“民主评议”,审批时限由40个工作日也缩短至20个工作日,切实让因突发病、灾等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群众能够及时得到救助保障。二是压实夯实乡镇兜底责任,社会救助模式由原来“乡镇审核、市级审批”变为“乡镇审批、市级备案”,乡镇(街道)“二传手”转变为“守门员”。针对界限模糊、情况难以把握的“疑难杂症”,乡镇(街道)将会召开联审联批评审会,由参会人员发表表决意见,共同把关,决定是否将其纳入低保范围。同时,通过公安、住房、税务、交管、工商等部门渠道,进行大数据比对筛查,严防“四有人员”享受低保及“死亡保”“骗保”等现象发生。三是建立健全市级监管制度,为切实防止放而不管、管而无效问题,建立健全立体式、全方位的监督制度。首先承诺自我监督。救助对象在申请之前,需将家庭财产情况、经济收入情况及困难原因进行声明承诺;在获得救助后,若上述情况发生变化,需在1个月内主动告知。其次强化市级监督。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每季度对新申请救助对象按比例进行抽查,并向乡镇(街道)书面反馈抽查意见提出整改要求,确保城乡低保政策精准落实。最后实行三级立体监督。在市级、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均设置社会救助服务热线,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接受全程监督,对存在的疑问,做到有疑必答、有疑必解。

三、审批权限委托下放步骤

(一)制定实施方案(20207月22日前)。市民政局制定城乡低保及特困人员供养审批事项委托下放实施方案,编制委托下放审批事项行政审批委托书。

(二)组织培训指导(20207月25日前)。各乡镇(街道)按照相关要求,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在具体工作中,市民政局应根据实际情况,对各乡镇(街道)业务经办人员进行工作指导。

(三)成立联审联批小组(2020728日前乡镇(街道)建立社会救助联审联批制,明确联审联批工作流程。成立由乡镇(街道)主要或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民政、纪委等部门及村(社区)负责人、包村(社区)干部为成员的社会救助联审联批小组,集体评审、共同参与、互相监督,确保审核审批工作科学、规范、有序。

(四)签订委托书(2020730日前)各乡镇(街道)与市民政局签订《宁国市民政局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委托书》(一式三份),压实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公开公示、审核审批、结果上报等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