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医保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宁国市医保局> 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索引号: 11341702MB1919991Q/202006-00042 组配分类: 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发布机构: 宁国市医保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做好医保电子凭证申领激活及应用工作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6-22 发布日期: 2020-06-22
关于做好医保电子凭证申领激活及应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22 08:04 来源:宁国市医保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定点医药机构,各合作银行: 

    为加快推进“互联网+医保”发展,提升医保公共服务的品质和便利性,确保参保人在办理各项医保业务时,实现“一码通行、无卡就医”,开启我市医保服务从“马上办”到“码上办”新时代,根据国家和省、宣城市医疗保障局的要求,现就做好我市医保电子凭证申领激活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领对象

    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所有已参加医疗保险(包括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人员。

    二、申领渠道

    参保人可通过经由国家医保局认证授权的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及微信、支付宝、工行手机银行APP、农行手机银行APP、中行手机银行APP等第三方渠道申领激活使用(不同渠道可重复申领)。相关二维码见附件。

    三、工作要求

   (一)部署系统,推广应用

    我局将根据宣城市医保局统一安排,按照国家医保信息平台技术框架要求,完成系统运行环境建设和电子医保业务平台部署,同步完成配套设施的布置和改造,实现医保业务经办、查询等业务能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在线办理。各定点医药机构要积极完成信息改造,做好与医保信息系统的对接,实现医保线上结算。

   (二)加强宣传,提升激活率

    各单位要积极引导参保群众了解并激活医保电子凭证,扩大宣传覆盖面,不断提高参保群众的知晓率,持续提升普及率和激活率。

    1.各定点医疗机构要在院内设置宣传展板,张贴宣传海报,摆放宣传材料,要在门诊收费大厅,住院结算大厅等人群密集的位置安排专人对参保人做好咨询答疑,并现场指导、协助参保人进行电子医保凭证的激活和使用。

    2.各定点零售药店要在醒目位置张贴宣传海报,摆放宣传材料,并安排人员现场引导、协助参保人激活本人电子医保凭证,鼓励参保人在线下购药时,使用医保电子凭证进行结算和支付。

    3.工行、农行、中行等合作银行要大力参与宣传,通过摆放展板、LED电子屏幕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对前来办理业务的群众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进行宣传,安排专人引导群众激活,协助参保群众通过银行APP、微信、支付宝等工具激活。

   (三)强化督导,加快进度

    一是我局将各定点医药机构医保电子凭证使用情况纳入协议管理内容和年度考核目标,实行量化管理,对不按要求张贴宣传资料、拒绝提供医保电子凭证扫码服务或推广力度不够的单位,依据医保定点服务协议进行处理。

    二是加强人员培训,充分利用外部资源组织开展对各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各单位要在全市统一安排下,建立畅通高效的联动机制和沟通机制。

三是我局采取一周一调度,一月一汇总的方式督导推动工作开展,提高全市医保电子凭证激活率,同时结合线上统计情况,定期进行调度评估和通报,评估调度结果与年度考核、资金划拨挂钩。各单位要加强与我局的沟通对接,遇到相关问题要及时反馈(联系人:阎鹏,电话:4014058)。

 

附件:相关二维码

 

 

 

                                     2020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