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55631526X5/202006-00065 | 组配分类: | 应急管理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人社局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 |
名称: | 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国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0-06-15 | 发布日期: | 2020-06-15 |
索引号: | 1134170255631526X5/202006-00065 |
组配分类: | 应急管理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人社局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 |
名称: | 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国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0-06-15 |
发布日期: | 2020-06-15 |
附件2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体系
项目 |
监测内容 |
监测方法 |
监测机构和个人 |
法定传染病 |
法定传染病 |
国务院卫生健康部门建立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系统,网络直报系统由现有的国家、省、市、县延伸到乡级,同时,由疾控机构延伸到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报告机构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定的机构和个人。 |
卫生 监测 |
职业卫生(如职业病、工作场所)、放射卫生(如放射源)、食品卫生(如食品、食源性疾病)、环境卫生(如水源污染、公共场所环境)、社会因素、行为因素等卫生监测。 |
国务院卫生健康部门根据各专业监测需要,科学合理地在全国建立监测哨点,各监测单位必须按照国家制定的监测方案、监测计划进行监测。 |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定的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
疾病与症状监测 |
主要对一些重大传染病、不明原因疾病和可能引起暴发流行的疾病及其相关症状进行监测。 |
在大、中城市指定的综合性医院建立监测哨点。 |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定的监测哨点的医疗机构。 |
实验室监测 |
重大传染病病原体、传播疾病的媒介生物、菌株耐药性、环境中有毒有害物质等。 |
在市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指定的医疗机构建立实验室监测网络,开展相关内容监测,并将监测结果及时上报上一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
市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有关医疗机构。 |
国境 卫生 检疫 监测 |
境外传染病、传播疾病的媒介生物和染疫动物、污染食品等。 |
在出入境口岸建立监测点,将监测信息连接到国家疾病监测信息网。 |
国家质检总局指定的技术机构。 |
报告和举报 电话 |
国家设立统一的举报电话,建立与国家公共卫生信息网络衔接的信息收集通路。 |
举报。 |
公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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