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行政权力运行> 行政权力运行结果> 行政处罚
索引号: 11341702099802061L/202006-00054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市场监管局2020年6月第四周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6-24 发布日期: 2020-06-24
索引号: 11341702099802061L/202006-00054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市场监管局2020年6月第四周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6-24
发布日期: 2020-06-24
市场监管局2020年6月第四周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发布时间:2020-06-24 17:22 来源: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2(工商注册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3(组织机构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5(事业单位证书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6(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有效期 公示截止期 处罚机关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数据来源单位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备注 执行情况 当前状态 公示期限 地方编码 数据更新时间戳 公开状态 信息项名称 处罚名称
汪仕兵 自然人 身份证 342524********051X 宁市监罚〔2020〕1-15号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二条 2020年5月11日,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市场巡查时发现,当事人汪仕兵在未办理营业执照的情况下,擅自在宁国市S215杨家冲附近从事砂石销售的经营活动,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二条的规定。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六条、第十三条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决定对当事人从轻处罚如下:没收当事人汪仕兵违法所得人民币肆仟捌佰叁拾陆元陆角陆分(¥4836.66元),并处以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的罚款,罚没合计伍仟捌佰叁拾陆元陆角陆分(¥5836.66)上缴国库。

0.100000 0.483666 2020/6/19 2020/7/4 2021/6/18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1341702099802061L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1341702099802061L 当事人已于2020年6月19日缴纳罚款 1 一年 341881 2020/6/24 公开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宁国市康鑫商贸有限公司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91341881MA2MWPAA9U 姚国云 身份证 342524********0047 宁市监罚字〔2020〕1—1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 2020年6月2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执法检查。在当事人店铺冰柜内发现有标称为“客道牌”锅巴皮的冷冻制品12袋;标称为“金舜牌”黄酸汤冷冻制品6袋;标称为“乖乖隆地咚”白鱼米冷冻制品11盒。同时在进门入口货架上发现标称为“四季宝SKIPPY”柔滑花生酱4瓶。检查发现共计4个品种5个批次食品都已超过标注保质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客道牌”锅巴皮的冷冻制品12袋;“金舜牌”黄酸汤冷冻制品6袋;“乖乖隆地咚”白鱼米冷冻制品11盒;“四季宝SKIPPY”柔滑花生酱4瓶。
2、处罚款人民币5000元整,上缴国库。
0.500000 0.051200 2020/6/24 2020/7/9 2021/6/23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1341702099802061L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1341702099802061L 当事人暂未缴纳罚款 1 一年 341881 2020/6/24 公开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