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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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MB1919991Q/202002-00013 组配分类: 应急管理
发布机构: 宁国市医保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转发《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治疗药品供应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2-10 发布日期: 2020-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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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应急管理
发布机构: 宁国市医保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转发《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治疗药品供应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2-10
发布日期: 2020-02-10
关于转发《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治疗药品供应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10 16:36 来源:宁国市医保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市人民医院:

为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做好确诊和疑似患者治疗药品供应保障工作,现将安徽省医保局《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治疗药品供应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皖医保秘〔202016号转发给你院,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作为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定点收治医院,务必提高站位,高度重视疫情防控治疗相关药品的采购、储备等一系列供应保障工作,确保满足患者的用药需求。

二、做好监测和预警。根据国家推荐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诊疗方案的用药目录,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主动对接配送企业,了解配送企业药品备货情况。及时做好医院库存药品的动态监测和研判,并于每周二上报我局。对于防治药品采购需求24小时内原采购渠道无响应的,及时报告我局,启动应急采购程序

三、做好宣传。加强疫情防治工作宣传和引导,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氛围。

联系人:医药服务管理科杨丽霞联系电话:4014007

 

 

 

 

2020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