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局对户外广告安全管理,根据《宁国市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户外广告因自身运行、灾害性天气或以及第三方原因影响,对社会公共安全、道路交通和人员财产造成危害的突发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本预案所称户外广告是指宁国市城管执法局管理区域范围内的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
二、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成立宁国市城管执法局户外广告安全管理应急处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应急抢险组、卫生保洁组、后勤保障组、督查组。
组 长:彭跃刚
副组长:晏 东、柯贤俊、佘海兵
成 员:王 恒、张义成、高 洁、柯年富
张 霞、张 军、朱 勇、殷 切
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和指挥协调应对应急处置工作;及时了解掌握事故发生情况,根据情况需要,向上级报告事故情况和应急措施的建议;负责应急信息的接收、核实、传递、通报、报告;负责其他有关应急的重要事项。局属各部门负责人为应急责任人,按职责承担相应工作任务。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责任部门:执法大队、局办公室、城市管理科、城市管理指挥中心
职责:1、负责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和管理;2、负责与相关职能部门的综合协调联络工作;3、负责收集汇总信息,分类上报情况,接收并传达指令;4、负责应急抢险各种对外信息、材料的审核、发布工作。
(二)应急抢险组
责任部门:执法大队
职责:1、负责户外广告安全的日常巡查监管工作并监督设置者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建立安全管理台账;2、负责户外广告安全应急抢险的现场组织和实施工作;3、负责应急抢险工作的善后处理;4、负责险情区域的安全警戒及秩序维护工作。
(三)卫生保洁组
责任部门:环卫处
职责:负责险情区域内的卫生保洁工作。
(四)后勤保障组
责任部门:后勤保障科
职责:负责应急抢险的物资保障工作。
(五)督查组
责任部门:城管监督科
职责:1、负责检查各部门应急抢险方案的落实情况;2、负责督促现场抢险救援人员的到岗及履职情况;3、查处应急抢险工作中出现的失职、渎职等违纪违规行为,并按规定报请领导小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预案实施
(一)预案分级及启动条件
1、三级预案启动。市气象局预报大风、中雪或暴雨(蓝色预警信号)。
2、二级预案启动。市气象局预报大风、大雪或暴雨(黄色预警信号);因户外广告及招牌设施坍塌对社会公共安全、道路交通造成影响的。
3、一级预案启动。市气象局预报大风、大雪或暴雨(橙色或红色预警信号)。因户外广告及招牌设施坍塌对社会公共安全、道路交通造成严重影响的、造成人员财产危害的。
如遇到气象预报与实际天气情况发生重大偏差,突发风暴等自然灾害时,领导小组可根据实际情况启动预案。
(二)应急响应措施
1、三级应急响应措施 。蓝色预警发布后,市城管指挥中心加强气象信息的收集、跟踪,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气象信息;组织信息采集人员集中采集户外广告设施安全管理情况,通过平台及时发送责任单位并跟踪督办完成情况。执法大队应组织力量加强户外广告设施安全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有关单位和业主做好户外广告牌加固等防风措施。
2、二级应急响应措施。黄色预警信号发布后,市城管执法局相关分管领导召集会议,部署检查落实防范工作。市城管指挥中心加强与市应急部门的联系,及时了解掌握相关信息和工作部署,并向局应急领导小组报告;组织信息采集人员集中采集户外广告设施安全管理情况,重点对楼顶、墙面、围挡等户外广告设施进行采集,发现灯箱布破损、构架松动、倾斜、移位等安全问题的户外广告设施,立即通过平台发送责任单位,要求责任单位立即做妥善处置,信息采集人员跟踪完成情况。执法大队组织力量加强户外广告设施安全巡查,发现问题立即通知有关单位和业主,督促相关单位和业主迅速处置,消除安全隐患。
3、一级应急响应措施。橙色或红色预警信号发布后,市城管执法局主要领导担任总指挥,牵头组织指挥工作,班子成员靠前指挥。城管指挥中心实行24小时应急值班,加强与市应急部门的联系,动态了解掌握相关信息和工作部署,并向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报告;中心信息采集人员和督查执法队伍全天候巡查市区主次干道、背街后巷,对存在灯箱布破损、构架松动、倾斜、移位等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设施,立即交由辖区执法中队处置;责任单位处置不及时的,由市城管指挥中心应急处置,迅速消除安全隐患。执法大队组织力量进行24小时不间断巡查,发现户外广告安全问题立即通知有关单位和业主进行处置,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三)抢险实施
当发生安全事故时(有户外广告和招牌坍塌对社会公共安全、道路交通和人员财产造成危害时),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在收到消息后20分钟内了解情况并电话报告副组长和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指令迅速启动抢险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根据职责到岗参与实施抢险,组长到岗指挥,积极组织抢险和事故处理工作。
实施抢险救援时,各有关成员必须服从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分工负责,迅速行动,处置果断,其他配合部门要密切协同,加强合作提高事故处理现场效率。
各有关成员要落实好各项安全保护措施,防止在救援过程中再次发生二次意外事故,特别是进入事故第一现场范围内的抢险人员必须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器具,严禁个人单独擅自行动。
(四)应急响应信息报送
1、一般事项。市城管指挥中心要及时收集汇总信息采集人员报送的户外广告设施安全状况的信息;各部门及时报送户外广告设施安全巡查、处置工作信息,在汇总基础上报送局应急领导小组。
2、重大事项。户外广告牌坍塌未对社会公共安全、道路交通和人员财产造成危害的,根据应急响应要求及时处置排除的,需在24小时内将处置情况报应急领导小组;户外广告牌坍塌对社会公共安全、道路交通和人员财产造成危害,在应急处置排除时,需在20分钟内电话汇报局主要领导;情形严重特别重大突发事件,需在10分钟内电话汇报局主要领导,书面上报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应急处置后及时续报事情处置进展情况。
四、应急抢险储备
执法大队负责应急抢险物资储备库建立和调度。部分专业设备机具和专业人员可通过委托企业储备的方式与企业签订储备协议,由企业代为储备。
(一)抢险车辆和人员
执法车3辆、雨衣雨鞋20套、照明灯具10台、抢险人员10人;代储企业储备吊车2辆、运输货车2辆、抢险人员10人。
(二)抢险设备及器材
代储企业储备切割设备3套、发电机1台、焊机2台,灭火器5套、保险绳、安全头盔、安全警示装置等器材。
五、其他事项
(一)广告设置者应严格按照《宁国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的要求制作、安装户外广告,并做到定期维护。户外广告设施必须定期进行结构安全的技术检测,遇到大风、大雪和暴雨等自然灾害应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对因管理不善而导致户外广告造成严重事故的,依法追究其民事或刑事责任。
(二)对因自然恶劣天气原因而使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造成事故的,有关单位和部门应立即采取抢险救援措施。对处理事故中不听从指挥、玩忽职守的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三)城管执法局应根据自身职责,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力度,使广告设置者和广告经营者牢固树立安全意识。
(四)凡未经审批或到期的户外广告,执法大队要加大执法力度,依法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