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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601XJ/202003-00033 组配分类: 年度报告
发布机构: 宁国市司法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宁国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报告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3-30 发布日期: 2020-03-30
索引号: 1134170200325601XJ/202003-00033
组配分类: 年度报告
发布机构: 宁国市司法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宁国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报告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3-30
发布日期: 2020-03-30
宁国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0-03-30 08:54 来源:宁国市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2019年,我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的通知》(中发〔2015〕36号)和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印发《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皖发〔2016〕53号)确定的目标任务,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凝心聚力、扎实工作,为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优质法治保障。

一、2019年工作总结
  (一)坚持党的领导,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根据中央和省市要求,结合机构改革,成立了“中共宁国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由市委书记担任主任,全面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同时成立“中共宁国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承担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的具体工作。组建立法、执法、司法和守法普法四个协调小组,制定相关工作规则,全面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和指导。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建立健全法制政府建设统筹协调机制,实行重点行政执法部门经常联络,定期沟通,形成上下协调、部门联动的一体化工作格局,增强了各乡镇(街道)、各部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坚持领导带头,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制。
  1. 落实依法行政暨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制。认真履行党政“一把手”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对全市依法行政工作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认真执行向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及宣城市人民政府书面报告依法行政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制度,市政府常务会议两次听取依法行政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困难和问题。在省、宣城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后,及时召开宁国市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市政府主要领导对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2. 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责任。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宁国市人民政府2019年下半年依法行政重点工作的通知》(宁府法领办〔2019〕1号),将任务细化分解到各单位,明确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依法行政工作第一责任人,将依法行政工作列入各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解决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对照《宣城市法治政府建设规划暨实施方案(2016-2020)》对市级各部门、乡镇开展的具体工作进行中期评估,强化督促检查,确保《法治政府建设规划暨实施方案》明确的工作有序推进。结合实际,印发《2019年宁国市依法行政暨法治政府建设目标考核评分标准》,将依法行政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年终目标考核,充分运用考核结果推动工作落实。
  3. 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常态化开展市委常委会和市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市委理论中心组集中学法,把宪法作为重点学习内容,反复学、深入学,引导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2019年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10次。
  (三)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取消所有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根据省政府“一网一门一次”改革精神,推进“5+X”审批制度改革模式,先后3批次划转即办件155件。政务服务事项平均办理时限压缩至3.14天,平均办件申请材料精简至2.13项,安徽政务服务网全网通办率达98.36%。2019年10月,宁国市“市民之家”正式投入使用,多部门集中进驻大厅,实行一站式服务。“市民之家”累计103个各类综合窗口,各类政务服务事项100%进驻,初步实现“进一家门、办百家事”。目前涉审中介超市累计进驻中介机构121家,服务平均价格压缩20%左右,部分服务项目价格减少50%以上,有效避免“红顶中介”现象。全面实施市场主体住所“申报承诺+清单管理制”登记改革,实现企业登记全区域网上办理。全程电子化办理1632件,已完成19个部门57项证照融合,发放“多证合一”执照15565份,全年共办理企业设立登记1620户,“多证合一”执照9491户。
  按照“八个一律取消”的要求,扎实开展“证明事项清理”行动,各部门清理证明事项25项,保留证明事项70项,清理结果在市政府网站进行公布。根据省、宣城市工作部署,开展全市“减证便民”整治申请材料多专项行动,共梳理精简市直单位申请材料3493项,精简比例61.5%。
  2. 大力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在2018年权责清单的基础上,结合机构改革,以及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国务院及省政府调整权力事项等情况,动态调整市乡两级政府权责事项,完善权责清单制度体系。全市权责事项通过划转、新增、取消、规范,明确本级行政权力1561项,其中行政许可165项,行政处罚1022项,行政强制87项,行政征收10项,行政给付3项,行政确认60项,行政裁决9项,行政规划2项,其他权力203项。乡镇一级权力事项89项。
  3. 优化政府组织结构。2019年党政机构改革,共设置市政府工作部门27个,其中新组建机构6个、优化职责机构3个、因地制宜设置机构2个、与上级基本对应机构16个,积极稳妥地实施大部门制。对42个涉改部门重新进行了“三定”,优化职能配置,理顺权责关系,强化机构编制工作法定化意识。同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对75个事业单位进行职能剥离、职责界定、更名划转等改革,厘清政事关系,彻底根除“事业局”。
  4. 加强宏观调控。编制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草案,明确2019年全市经济社会主要指标。启动“十四五”规划前期调研。2019年全市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46.6亿元,同比增长14.1%,增幅居宣城市第二位。积极协助企业开展对上争取工作,2019年累计争取各类补助资金近6000万元。
  动态调整《宁国市涉企收费清单》,调整后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15项、政府性基金项目11项、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项目19项、涉企保证金项目8项。动态调整《宁国市2019年涉农价格和收费目录》,包括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涉农商品价格、服务价格项目12项和涉农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5项。全年新办、变更《服务价格登记证》6份。开展管道天然气价格、巡游出租车运价、垃圾费随水费征收、城市公共停车收费、景区门票价等价格调整或制定工作。
  5. 强化市场监管。对现行有效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进行公平竞争审查,2019年全市共审查7份相关规范性文件,未发现违反公平竞争审查相关规定内容。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建立健全全市39087户抽查对象名录库和815名执法人员名录库(动态更新中),制定下发工作方案。2019年,共组织开展146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活动,抽查企业1008户,检查结果在安徽省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平台予以公示。建立健全信用承诺制度,经营异常名录内的企业在办理移除时,主动承诺在法定期限内诚信经营,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全面实行信用承诺制度。
  6. 创新社会治理。进一步完善全市社会组织管理制度,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重大活动报告制度的通知》,推进社会组织“三项承诺”诚信自律建设。完善和规范社会组织章程,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围绕全市脱贫攻坚总体目标,组织引导全市社会组织积极参与脱贫攻坚,共有102家教育培训、医疗卫生、公益慈善等社会组织参与,参与志愿服务达868人次,帮扶对象18341人。
  制定印发全市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总体预案,组织森林防灭火专场培训3次,开展安全生产事故、水上、森林火灾扑救等应急演练80场,组织20支应急救援队伍参加应急救援技能大赛。成功处置“4·9”青龙湾车辆人员落水事件、“5·16”危化品运输车辆自燃事故、梅林人员落水事件等应急救援工作,圆满完成“8·10”台风应急救援工作。
  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社会适应性帮扶工作,在册社区服刑人员未出现脱、漏管现象,无重新违法犯罪。全市全年新增社区服刑人员196人,期满解除196人,在册社区服刑人员182人。
  7. 优化公共服务。多形式开展公共就业服务活动,成功举办2019年春季大型人力资源招聘会,全年组织98场“2+N”招聘会,参聘企业2455家,提供就业岗位51480个,达成就业意向5635人。加大社会保障卡应用功能的宣传力度,发放社保卡30.48万张,完成人才信息、就业信息、仲裁信息等人社资源系统的信息化整合工作。推进“两卡制”试点,全市通过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获取1293万工分。采集人脸健康档案75585份,占全市建档数的21.66%,身份验证总数237655次,其中人脸验证占比85.93%,身份证验证占比14.07%。
  8. 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不断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办件期限,提高效率,全年共办理项目环评审批168件,登记表备案管理209份,办理污染物排污许可证 22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全年检查企业612家,责令整改企业201家;立案处罚56起,查封扣押企业14家,移送公安行政拘留案件6件,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移送1件。
  (四)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行政决策水平。
  1. 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权限和发布程序。严格执行“三统一”制度和有效期制度,凡未列入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原则上不予制定。规范性文件发布后法定期限内均向宁国市人大常委会和宣城市人民政府备案。加强对所属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2019年市政府共制定《宁国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办法》等9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
  2. 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一是对2018年12月31日以前以市政府名义发布的57份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清理结果为予以保留12件,予以废止37件,限期修订8件,清理结果在政府网站予以公布。二是落实上级要求进行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开展了涉及机构改革方面的规范性文件的清理,清理结果已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向社会公布。三是严格审核把关,对提交市政府常务会、市长办公会研究的各项政策性文件加强审核把关,涉及规范性文件内容的文件必须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杜绝以审签代替程序,杜绝以“意见”“通知”代替“办法”“规定”,确保政策制定内容合法、文件印发程序合法。
  3. 全面落实合法性审查制度。严格执行《宁国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定程序规定》,凡是重大事项一律提交市政府常务会、市长办公会、市政府专题会集体决策。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和市政府专题会议会务工作的通知》(宁政办〔2017〕41号),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重大决策事项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会议审议,全年审核市政府重大合同17件,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议题161件。
  4. 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市委、市政府、党委机关、市政府所有组成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市政府常务会均邀请法律顾问列席,审议涉及法律事务的议题时,均征求法律顾问意见。各级各部门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制度的作用,法律顾问积极参与重大涉法事务的审查,及时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重要参考。贯彻落实《宁国市人民政府采购法律服务暂行办法》(宁政办〔2018〕47号),将市政府法律顾问月服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为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提供财力保障,进一步调动政府法律顾问参与政府法治工作的积极性。
  (五)严格规范文明执法,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
  1. 积极推进乡镇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根据《宁国市乡镇综合执法改革实施方案》(宁办发〔2018〕128号)要求,按照“执法力量、工作重心进一步向乡镇下沉”思路,2019年1月13个综合执法局(队)66名人员全部到岗,确保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在乡镇有专门机构、有专业队伍,实现联动管理、合力执法。采用委托执法方式实现综合执法改革,本着“成熟一批委托一批”原则,确定原市国土局等10个单位将75项行政处罚项目委托给乡镇综合执法局(队)进行综合执法。全年举办2期乡镇综合执法人员培训班,全部乡镇执法人员分批轮训。
  2. 优化整合市直部门执法力量。整合设置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市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市安全生产执法大队、市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大队等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核定专项编制,理顺工作职责,加强执法力量,实现部门综合执法。整合相关部门的执法事项,通过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来补充辅助执法力量,加强业务培训,确保执法水平。  
  3. 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贯彻落实中办发2011年8号文件以及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关于加强宁国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要求,依托政府网站搭建“两法衔接”信息平台,要求各行政执法单位明确专人录入案件信息,实现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信息共享。2019年,全市各单位在“两法衔接”平台录入案件信息738条,上报市公安局案件线索22条,移送或通过筛查发现涉嫌犯罪案件线索16条。
  4.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印发《宁国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通知》(宁政办秘〔2019〕163号),对“三项制度”任务进行分解,全面推行“三项制度”落实。全面、及时、准确的公示行政执法信息,全市行政权力运行结果公示3431条。加强行政执法装备配备,实现执法全过程记录;全市271人参加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考试取得执法证。各行政执法单位成立专门的法制审核机构,确定并录入法制审核人员,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均需经过法制审核,未经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5. 强化行政执法经费财政保障。在部门预算中足额安排行政机关执法经费,使用时根据单位申报支出计划及时拨付。严格落实“罚缴分离”制度,强化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支两条线管理。严格实行处罚决定与收缴分离制度,受罚者持罚款通知单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严格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财政票据管理,加强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各执收单位通过“安徽省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系统”及时、足额将收缴的非税收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
  6. 加强重点领域行政执法。全面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宁办发〔2018〕55号),全年开展生产监督检查行动726次,检查各类企业2508家次,排查各类安全生产隐患3116条,立案查处18起。全面开展“1+6+N”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集中行动,组织专项执法检查1264家次,督促整改各类安全隐患2541条,打击严重违法违规行为382项,责令限期整改企业325家。实现医保监管范围覆盖,持续保持打击欺诈骗保的高压态势,移交公安案件1起,解除1家定点单位医疗协议,暂停8家医药机构定点资格。突出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整治,狠抓未成年人监管专项治理,全年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343人次,检查经营单位863家次,确保文化市场全年无安全事故。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各类渔业违法、农机安全等执法检查,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1140余人次,检查各类农业生产经营主体1250余家次,立案查处并给予行政处罚案件61起。
  7. 完善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机制,不断健全信用体系,加快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动态更新《宁国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目录》,及时梳理、归集、共享“双公示”信息。2019年全市归集“双公示”数据12294条,其中行政许可10527条,行政处罚1767条,实现42个部门的信息归集;依托市信用平台建立重点人群信用信息数据库,严格执行诚信“红黑榜”发布制度,上传红黑名单550条,发布12批次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共计188人次,19名失信被执行人主动达成和解协议。
  8. 健全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基准制度。各行政执法机关对照上级行政执法机关关于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调整标准,严格执行。
  (六)健全监督机制,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 加强审计监督。认真落实审计全覆盖工作要求,全年完成审计项目202个,涉及本级财政、部门单位预算执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等多个领域,并且持续跟踪审计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实施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有效地发挥审计机关保障经济社会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
  2. 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在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监督作用的同时,强化宁国新闻网、宁国融媒“两微一端”、宁国发布、宁国论坛、抖音短视频等新兴媒体的互动交流。在市主流媒体和民间论坛公布不良信息举报渠道,常年公开扫黑除恶举报方式,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形成群防群治强大合力。建立健全网络舆情监测、收集、研判、处置机制,出台网络舆情处置流程,通过民情直通车工作机制对网络舆情及时监测、快速交办、严格督办,并通过政务公开平台及时公开办理结果,实现舆情处置闭环。拓宽民意诉求反映渠道,依托政民互动、市长热线、论坛答复等多种方式为群众释疑解惑、解决诉求。深入推进全市网络问政建设,全年围绕政策解读、农村发展、城市建设、文明创建等社会关注点召开新闻发布会14场,开展“在线访谈”11期。
  3.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 “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巩固深化试点成果,开展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围绕做好“五公开”、推进三大攻坚战、“放管服”改革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加强政策解读、扩大公众参与、积极回应关切、规范依申请公开等工作。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0149条,其中市政府目录发布信息5456条。全年受理依申请公开25件,其中在线申请12件,信函邮寄申请13件,全部按时办理。
  (七)完善矛盾化解机制,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 改进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工作。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案件受理渠道,严格履行行政复议职能,坚持有错必纠,进一步提高案件办理质量,提高行政复议公信力。全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5件,同比增长92%,受理21件。经过审理,作出维持6件,作出撤销决定5件,经过调解化解行政争议,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10件。2019年,市政府作为被告的一、二审行政诉讼案件共11件,其中调解结案1件,原告撤诉4件,法院裁定驳回起诉5件,判决撤销1件。行政机关负责人积极出庭应诉,全年行政诉讼案件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89%。
  2. 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意见》,在进一步规范兼职人民调解员队伍的同时,大力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不断推进专业化、职业化发展。坚持预防为主、排查在先、防调结合,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全年全市各级调解组织共调处纠纷4018件,成功化解4002件,调解成功率99.57%,排查纠纷528次,预防纠纷195件。
  3. 信访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根据《国家信访条例》、《安徽省信访条例》明确受理依法分类信访事项106项。全年办理网上信访件785件,开展信访听证会35场,评议会6场,办理信访复查复核件32件,对责任单位办理的信访事项就信访程序、信访受理范围、信访办结时间节点等展开一系列的督促、检查以及指导,加强合法性审查。
  (八)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 树立重视法治素质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干部德才评价的重要标准,注重了解干部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严格落实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将法治素质和违纪违法考察贯穿于干部选拔任用的全过程,通过各种渠道全面了解干部违纪违规违法和依法行政情况,切实将遵纪守法、法治素质高、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好干部选出来。紧紧围绕《宁国市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工作办法(试行)》,在干部考核工作中,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分“发展”和“党建”两部分,其中“发展”考核部分明确将深化改革和依法行政、依法用权纳入重要内容,直接运用于目标管理考核结果。
  2. 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培训。制定出台《2019-2022宁国市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明确将宪法法律列为干部教育的必修课。建立健全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市委常委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度。“机关集中学法月”参学率、参考率和合格率连续5年达100%。将宪法法律列为领导干部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和其他各类培训的必学内容,法律类课程占总课程比重达11%。在宣城市范围内率先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行述职述德述廉述法“四位一体”的干部考核制度,党委政府群团组织和村居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
  3. 注重提升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加大法律知识培训力度,组织新录用公务员参加法律知识学习。制定下发《关于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通知》《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组织多形式、多层次的法治宣传教育系列活动,在司法、执法实践中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9年,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仍然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滞后导致执法权限受限。因取得省政府授权难度较大,“跨领域执法”在乡镇采用委托执法的方式进行,行政执法权限受到很大限制,同时乡镇综合执法队伍在专业化、正规化建设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此外,宁国市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将一部分审批事项(含行政许可事项)及相关审批人员由各市直单位划转至数据资源局,但相关权限没有随之划转,工作人员从事行政许可事项审批处于“无证审批”状态,数据资源局也无法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参加安徽省行政执法考试。二是法治队伍现状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不相匹配。各单位法治工作人员承担着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职责,由于法制机构规格、编制、人员整体素质等方面的掣肘,法治队伍目前较为薄弱,法治人才偏少、工作经验不足,业务骨干缺口较大,导致在开展法治审核、执法监督、法治建设等方面不能满足实际需要。三是沟通衔接机制还不够顺畅。机构改革后,各部门职能大规模调整,人员岗位变动较大,新的人员工作联系还不够顺畅。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后,行政执法队伍也发生了很大变化,执法机制的理顺、执法主体确认、执法能力培养,包括执法人员资格认证,都处于理顺过程中。
  三、2020年工作安排
  2020年是法治政府创建的关键之年,我市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以法治政府创建为目标,按照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要求,不断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水平,坚持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创新行政方式,提高行政效能,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全面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落实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切实提高法律意识,不断培养和提高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使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更加善于充分运用法治思维研究问题、分析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注重把政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优秀干部选拔进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继续组织好全市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组织全市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轮训,提升执法人员队伍法律素养。
  (二)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管水平。进一步规范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程序,不断拓宽公众参与制定范围,充分听取公众、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提升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提高公众、企业贯彻落实的积极性。强化全市法制审核工作职能作用,充分发挥各单位的法制部门和法律顾问作用,加强规范性文件法制审查,提升规范性文件制定水平。加大规范性文件监督检查力度,深入开展涉及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三)健全行政决策机制和程序。进一步完善依法决策相关制度,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严把重大行政决策合法审查关,筑牢决策“防火墙”。对需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决策,重点从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等方面进行评估,对评估报告认为存在高风险的决策,应当调整决策方案、降低风险等级后再进行决策。
  (四)进一步加强简政放权和放管服改革。继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服改革,加强行业监管,优化公共服务,依法全面履行部门职能。对于薄弱环节开展专项整治、补齐短板,借鉴相关优秀经验,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大对具体行政行为的监督,确保法律意志得以贯彻。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充分发挥好舆论监督功能,将行政执法活动置于群众监督和有关部门的联合监督之下,多管齐下,形成监督合力,从而有效预防和减少行政执法领域中的违法行为。 

                                         2020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