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宁国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 通知公告
索引号: 11341702394647658C/202003-00246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宁国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关于取消清明节期间现场祭扫活动的通告(第33号)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3-20 发布日期: 2020-03-20
索引号: 11341702394647658C/202003-00246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宁国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关于取消清明节期间现场祭扫活动的通告(第33号)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3-20
发布日期: 2020-03-20
关于取消清明节期间现场祭扫活动的通告(第33号)
发布时间:2020-03-20 10:59 来源:宁国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广大市民朋友:
  当前,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仍处于关键阶段。为有效避免疫情期间人员扎堆聚集,减少交叉感染,保障市民身体健康和社会公共安全,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20 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民办函〔2020〕27 号)及安徽省民政厅《关于做好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皖民务函〔2020〕39 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取消我市清明节期间现场祭扫活动。现通告如下:
  一、即日起,全市各类公墓、散坟集中安葬区等停止一切现场祭祀活动,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二、请广大市民自觉按照取消现场祭扫活动有关要求,采取网上祭祀、家庭追思等方式祭奠逝者,树立文明祭祀新风尚。
  三、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不得进行烧纸、烧香、抛撒纸钱等祭扫活动。野外易发生火灾区域,严禁上坟烧香烧纸、燃放孔明灯、燃放烟花爆竹等一切野外祭祀用火。
  四、各祭扫场所服务单位要制定工作方案,加强内部管理,做好宣传引导及日常管控工作。
  五、各乡镇、街道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从疫情防控和森林防火两方面,加强传统祭扫活动管控。

  附件:“宁国市生命纪念馆”二维码


宁国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3月19日 


宁国市网络祭祀可直接扫描下方 

“宁国市生命纪念馆”二维码